发展成果让人民共享
——从解决民生问题看促进社会和谐
中国日报网环球在线消息: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党的十六大以来,一项项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政策措施,被写入党和国家的重要文件,传递到田间地头、千家万户。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民生是根本。今年6月25日,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党校讲话时指出,要以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使经济发展成果更多体现到改善民生上。
人们看到,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调整国民收入分配体制,集中解决各类民生问题,让全体人民更多地分享社会发展的成果,党和政府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从“三难”呼声到“惠民”之举
今年初,新华网一项调查显示,“解决看病难”居于百姓关注度首位。与此同时,“解决低收入群众住房难”和“解决上学难”也位居百姓关注度前列。中国社科院的研究报告将买房贵、上学贵、看病贵称为“新的民生三大难”。
这“三难”,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现象,既反映了百姓生活的难题,也是党和政府工作的难点。然而,难度越大,攻坚的力度越大。党的十六大以来,国家财政向与百姓利益密切相关领域明显倾斜。
近年来,全国财政仅用于卫生投入的增幅年均就在20%以上。同时,国家努力推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弥合城乡卫生资源分配不均;在一些地方积极试行医药分开等改革,加快医疗保障制度建设,着力构建解决看病难问题的长效机制。2006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范围已覆盖4亿多农民,而全国患者人均住院费首次呈现负增长。
为促进教育公平,国家免除了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杂费,对农村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活费,使得农村1.5亿中小学生的家庭普遍减轻经济负担。
为稳定房价,国家出台了一系列调控政策,其核心是优化住房结构,大力发展中小户型的普通住房和经济适用房。8月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已原则通过了《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把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作为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作为政府公共服务的一项重要职责,“十一五”期末,廉租住房制度保障范围要由城市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有关专家预测,未来几年,政府调控重点将转向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加快建立符合国情的住房建设和消费模式,通过提升保障类住房供应比例,圆中低收入家庭“安居梦”。
2003年,胡锦涛总书记指出:“群众利益无小事。凡是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实际困难的事情,再小也要竭尽全力去办。”十六大以来,人们突出感受到,党和政府工作的一大亮点是,将与百姓日常生活的“小事”摆到了更加突出的位置上。
2004年初,教育乱收费、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公路收费三乱、城镇居民拆迁、征用农民土地等关乎百姓切身利益的问题,首次写进了中央纪委全体会议的公报,充分显示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对民生问题的高度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