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30年:我国法律逐渐支持民告官
[ 2008-11-19 14:06 ]

  行政诉讼大事记

  □1982年

  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民事诉讼法(试行)规定,“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审理的行政案件,适用本法规定。”

  □1986年10月

  一个由高校行政法学者和人大法工委专家构成的中国行政立法组成立。

  □1988年

  温州农民包郑照状告县政府,被称为“民告官”第一案。

  □1990年10月1日行政诉讼法正式施行,“民告官”有了专属法律规定。

  □1995年1月1日国家赔偿法施行。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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