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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政府工作报告(全文)
2008-03-01 10:05

(七)着力强化“四大支撑”,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动力和体制机制保障

继续深化各项改革。一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优化政府机构设置,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实行大部门体制。二是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积极稳妥地推进乡镇机构改革。推进水权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三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加快推进国有重点煤炭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工作,适时启动分离地方国有煤炭企业办社会职能。四是加大财税价格改革力度。完善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加强对价格的预警监测。积极推进煤炭等行业建立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环境损害成本的生产要素和资源价格形成机制。五是加大金融创新。进一步深化城乡金融体制改革和创新,推进村镇银行试点,积极发展农业保险。深化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改革。加快推进晋商银行组建工作。积极引进外资银行、保险公司来晋设立分支机构。大力发展资本市场,提高直接融资比例,引导优秀企业上市发行股票,鼓励企业利用债券融资。尤其重要的是,引导利用好我省现有金融机构2000多亿元的存差和数千亿元的民间外流资金。着力加强与金融机构的深层沟通,实行政府重大基础设施投资项目以及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项目的全面对接。发挥公共财政的引导作用,多渠道壮大信用担保实力,积极推行省市县三级担保机构的联保、再担保,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大力引导民营企业的资金投入省内。在行业准入上,除国家明令限制外,放开所有行业和领域的准入限制;在政策支持上,对民营企业要一视同仁地给予国民待遇,重点鼓励其投向服务业、循环经济、节能减排等我省经济社会急需发展的行业和领域。

进一步扩大开放。要利用好中国 (太原)国际煤炭与能源新产业博览会等对外开放的平台,努力走出内陆省份对外开放的路子。在继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的同时,提高利用外资质量。鼓励优势企业 “走出去”。坚持对国外和省外开放相结合,加强与东部沿海地区的经济技术协作;加强与中部各省的联动合作;大力开拓西部市场,引导和支持我省生产能力相对充足的优势产业向西部转移。根据区位、能源供应和货源流向,主动融入环渤海经济圈。实施借港出海战略。巩固沪、港、珠招商成果,着重在提高合同兑现率、资金到位率、项目开工率上下功夫。认真摸清招商引资项目底数,加强跟踪服务,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前提下,全力以赴加快推进。要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开放的氛围,让开放成为我们的思维方式,让开放成为我们的行为习惯,让开放为我们的发展注入更加强大的动力和活力!

大力推进人才强省。要进一步加大政府在人才开发方面的资金投入,建立健全人才开发资金投入机制和人才政策体系。抓住培养、吸引、使用三个环节,统筹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为重点的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坚持招商引资与招才引智有机结合,充分发挥柔性引才机制的作用,畅通人才引进的“绿色通道”,积极引进我省急需的各类人才。建立面向全社会各类人才的管理制度,加快形成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充满生机的人才发展环境和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氛围,激发各类人才的创造活力和创业热情,为全省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提供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积极推动科技创新。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省市县联动的地区技术创新体系,强化企业在科技活动中的主体地位和作用。推进国际、国内科技交流与合作,在加强原始创新、集成创新的同时,充分发挥后发优势,推进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基础上的再创新。加大各级政府对科技的投入力度,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加强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积极开展科技创新,尤其是对其中的关键技术、共性技术,要列为重大专项给予支持,组织科研联合攻关;对已有科技成果的转化,列为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加以扶持。

(八)加强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决定,依法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密切同人民政协、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联系,充分发挥其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作用。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议案和提案,虚心听取代表和委员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拓宽与群众沟通协商渠道。完善省长与人民代表直通车机制。支持人民法院、检察院依法履行职责,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加强民族宗教和侨务工作。努力扩大基层民主,扩大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厂务公开的范围和内容,完善民主管理,保障人民权益。

加快推进依法治省进程。各级政府、全体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监督。加强政府立法工作,规范立法行为,提高立法质量。按照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原则,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公示制、过错责任追究制和执法督查制等各项制度,促进各级执法部门依法规范、高效地履行职责。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工作。深入推进“五五普法”活动,不断增强全体公务员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从而促进公务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人民群众遵守法律并善于以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治、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良好社会秩序。搞好法律援助工作,维护妇女、儿童、残疾人和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建平安三晋。加强国家安全工作,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加强基层派出所、司法所和基层法庭建设,努力提高维护稳定的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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