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行政垄断面临执行挑战
[ 2007-10-18 16:32 ]

“多头执法”有弊端

记者:要做到进一步地反行政垄断,法律执行效力最受关注,下一步面临的挑战是什么?

黄勇:行政垄断行为由哪个部门查处、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是遏制行政垄断的关键。

令人遗憾的是《反垄断法》基本上沿用了13年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依旧由上级部门负责查处,只是增加了未来的反垄断执法机构有向上级机关建议查处的权力。

从过去十几年的经验来看,由上级部门负责查处,它们更多是用一种告诫的方式。因为很多地方的上级部门都是利益分享者,在这种情况下,执法效果就会大打折扣。行政垄断必须要反,但仅有《反垄断法》是不够的,毕竟一部法律不可能是万能的。遏制行政垄断从根本上讲还需要经济和政治体制深化改革。

记者:《反垄断法》的任务是制止垄断行为,怎么看待目前规定的“双层执法机构”的设置?怎么保证执法达到理想效果?

黄勇:反垄断法的执法初期面临很多挑战,执法机关的设置就是关键之一。国务院即将建立的反垄断委员会和反垄断执法机构就是双层执法机构。从目前看,还不清楚反垄断委员会之下的反垄断执法机构是一个还是多个,它们与数量众多的行业监管机构之间的关系也非常复杂。

事实证明,多头执法有很多弊端。我个人认为,最好的模式是设立统一、相对独立的执法机关;不然会导致权限不清,耗费行政资源,增加企业负担,令人无所适从。

(来源:《环球人物》)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今日选萃
 
| 关于中国日报网站 | 关于环球在线 | 发布广告 | 联系我们 | 网站导航 | 工作机会 |
版权保护:本网站登载的内容(包括文字、图片、多媒体资讯等)版权属中国日报网站独家所有,
未经中国日报网站事先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