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禁毒委副主任、公安部副部长张新枫近照。新华社发
9月21日,公安部、工信部、工商总局、安监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发布公告,要求进一步加强互联网易制毒化学品销售信息管理。
五部门的这次统一“亮剑”行动,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为什么要加强网上易制毒化学品监管?对非法交易信息将如何遏制?未来还会有哪些进一步的监管举措?围绕上述问题,国家禁毒委副主任、公安部副部长张新枫接受了新华社记者的专访。
防范“网络毒祸”刻不容缓
问:常常听说,在某种意义上来讲,“没有易制毒化学品,就没有毒品”。这句话应该怎么理解?
张新枫:我们所说的“易制毒化学品”,指的是国家规定管制的可用于制造麻醉药品或精神药品的化学原料和配剂。我们国家现在列入管制列表的有三大类24种。其中,第一类是可用来制造毒品的原料,有13种;第二类和第三类的绝大多数是可用来制造毒品的化学配剂,分别有5种和6种。
易制毒化学品在工农业生产和日常生活中会经常用到,可一旦流入了非法渠道,又有可能被用来制造毒品。海洛因、可卡因等是从天然植物中提取的毒品,冰毒、摇头丸等是人工合成的毒品,但它们有一个共同地方,就是制造过程都离不开易制毒化学品。从这个意义上说,要从源头控制毒品产量,降低毒品危害,就必须对这三大类24种易制毒化学品进行管制。
问:五部门联合发布的公告,监管矛头针对的是互联网。当前,网上走私贩卖易制毒化学品犯罪的形势怎样?
张新枫:我举个例子。被管制的易制毒化学品中,有一种叫做羟亚胺,许多人也许不知道,它是制造毒品“氯胺酮”(俗称“K粉”)的重要原料。在我们国家,羟亚胺的合法生产企业目前只批准了1家,而且到现在也还没有投产。但你搜索一下就会发现,网上有关的销售信息有20多万条。
羟亚胺只是一个缩影。近些年来,互联网、电子商务发展很快。互联网的一个特点是开放、匿名、没有国界,许多不法分子正是利用了这一点,把互联网变成了发布易制毒化学品买卖信息的重要平台,网络交易也成为易制毒化学品买卖的重要渠道。
今年8月,山东公安禁毒部门就破获了一起案件,抓获了42名犯罪嫌疑人,缴获了300多毫升的新型毒品“神仙水”。这个案件中,犯罪嫌疑人陈某、李某,在网上发展贩毒的下线,收集学习制毒的技术,购买制毒的原料和设备,又通过网络贩卖制造出来的毒品,收取贩毒资金。可以说,足不出户就实现了制毒、贩毒。
严峻的形势提醒我们,要想防止易制毒化学品被用来制毒,就必须加强对互联网的监管,规范网上发布易制毒化学品销售信息的行为,及时切断网上走私贩卖这个非法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