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仅是劳动报酬的倍增,更是收入总量的倍增
“计划”对整个国民经济各部门发展做了长远的战略安排,最终目标是提高国民生活水准和实现充分就业,在“计划”实施过程中必须缩小农业与非农业之间、大企业与中小企业之间、地区相互之间以及收入阶层之间存在的生活上和收入上的差距,以期国民经济和国民生活得到均衡发展。“计划”中的“倍增”不仅仅是劳动收入报酬的倍增,而且是国民收入总量的倍增,是为经济保持长期快速增长所作的战略性谋划,故其采取的对策是全面性的,其重要做法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
促进中小企业现代化。为从根本上解决当时企业层面的二元结构“计划”特别提出要促进中小企业现代化,主要举措是缩小规模差别,培育中间企业,促使零星小企业组织化。此外,在“计划”战略目标指导下,1963年日本出台了中小企业基本法,使目标实施有了法律保障,具体措施主要有:增加中小企业现代化设备等投资,帮助中小企业设备现代化;健全试验研究机构;进行企业合并和创办联合投资的企业;承包交易标准化,防止大企业拖欠承包款;健全企业组织,确保中小企业利益不受其他事业活动的侵犯;增加中小企业获得国家订货和劳务机会;总理府下设中小企业政策审议会。
提高国家创新能力、培养技术人才。重视科学技术发展,提高国民素质是战后日本经济得以高速增长的重要原因。“计划”指出,振兴科学技术事业的基本问题是以科技教育为中心的人才培养问题、推进技术创新问题以及工业化顺利推进的问题。在如何提高国民素质和人力资本方面,“计划”提出要结合工业发展的需要增设理工科大学,增加职业技术工人的培养,增加工业高中的数量。在培养高级科研人才方面,要创造优秀研究人员得以充分发挥其能力的环境,加强培养研究型人才的研究生院的建设。
加大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投入。随着经济的高速增长,交通等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已不能满足经济发展需要,同时产生公害、城市拥挤等问题,为此“计划”提出充实社会资本,强化政府在解决这些问题方面的职能,具体提出了三个方向:增加应用于促进工业发展的最低限度的社会资本,加强道路、港口、铁路、机场、电信、电力、给排水等基础设施建设;扩充应用于住宅、生化环境等设施上的社会资本,以此来缓解城市拥挤、环境污染等问题;增加在保护国土设施方面的投入,对过去长期忽视的噪音、大气污染、水质污染、地基下沉等公害问题采取应对措施。
降低各种收入差距“计划”从缓解社会紧张关系的角度,提出了消除和纠正收入阶层和生产率的级差、地区间收入级差以及各种经济发展不平衡问题。计划将确保国民的最低生活水平和最低工资收入作为基础,提出促进劳动力在产业间和区域间的转移是消除这种级差的有效途径。为此,首先应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职业介绍机构和安置机构;其次,加快解决成为劳动力迁移障碍的住宅问题,考虑制定既适合产业布局又与城市计划相协调的住宅政策;再次,考虑到产业结构高级化和技术进步带来的失业问题,应加强中、高年龄劳动力的职业训练,健全失业者的保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