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国内经济自二战遭受重大打击以来花费了数年时间才得以恢复,曾于1967年宣称会严格限制武器出口。在冷战达到白热化阶段的时候,日本首相佐藤荣作提出了“武器出口三原则”:“不向共产主义阵营国家出售武器”、“不向联合国禁止的国家出口武器”、“不向发生国际争端的当事国或者可能要发生国际争端的当事国出售武器”。
日本的武器出口限制于1976年进一步加强,决定对三原则对象以外的地区也不出售武器,相当于全面禁止武器出口。1981年1月,日本国会做出《关于武器出口问题的决议》,日本自此严格实行禁止对任何国家出口武器的方针。但该决议中涉及一些针对日美关系的免责条款,比如日美联合导弹防御之类的军事技术合作项目。
2004年,日本首相咨询机构“安全保障与防卫力量恳谈会”向时任首相小泉纯一郎建言称,为确保日本安保的“核心技术”,必须研究日本参加联合开发与生产的策略,因此有必要修改“武器出口三原则”。2006年6月1日,小泉政府决定放宽“武器出口三原则”,利用政府开发援助(ODA)向印尼提供3艘武装巡逻艇。这是日本首次利用政府开发援助向外国提供武器。
(来源:中国日报网 信莲 编辑:柳洪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