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英国媒体报道,中国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11月13日表示,刚闭幕的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对财税工作有了明显不同以往的表述,不仅提升了财政在经济中的职能定位,同时更强调财政收支要立法先行。
刘尚希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以往对财政的认识多限于为国家提供财力保障,限于宏观调控中的经济手段,而部署中国全面深化改革的三中全会将其上升到国家治理的高度。
“应该说在思想认识上将财政的地位明显提高,这对后续的财税改革有指导意义,意味着财政改革的落点和着眼点要更多从国家治理的层面来考虑。”刘尚希称。
不同于十年前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公告从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角度进行表述,本次三中全会对财政作出了明确的定位,并提出了具体方针。
“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必须完善立法、明确事权、改革税制、稳定税负、透明预算、提高效率。”公报称。
刘尚希解读称,三中全会除提升财政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外,也强调必须完善立法,明确事权,这意味着以后财政改革必须法字当头,财政收支出有必须有法律的依据,依法理财。
此外,稳定税负的表述在刘尚希看来有两层含义,一方面是给外界中国要保持税收与国内生产总值(GDP)同步增长,给市场传达稳定的预期,而不是前几年财政收入动辄达到20%多,远高于同期GDP增幅,另一层含义是稳定中国的宏观税负水平。
中国今年前三季度全国财政收入9.84万亿元,同比增长8.6%,高于同期GDP的7.7%增速。根据年初的预算安排,今年全国财政收入12.66万亿元,增长8%。
三中全会还提出,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要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完善税收制度,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
本次三中全会对财税改革的表述并不多,但触及了一些方向性问题。
刘尚希表示,此次提到财政改革的整体方略应从中央与地方两级来考虑,而不是从中国目前的五级政府(中央、省、市、县、乡)来着眼。
他指出,依据中国两级立法体制,财政也应当是两级体制:中央与地方,即国家财政体制和地方财政体制。地方财政体制与国家财政体制可以不同,以与地方公共治理相匹配。
“国家财政体制仍应坚持分税制,地方财政体制可因地制宜来确定。”刘尚希称,“这意味着未来会给地方更多的自主权,有了自主权地方才能有积极性。”
中国今年财税体制改革重点即已包括健全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未来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机制,也需要进一步调动地方积极性。
(来源:中国日报网 信莲 编辑:党超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