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日本外务省报告书记载,中国劳工患病为58954人次,占劳工总人数的151.42%;20992名劳工患传染病,占劳工总人数53.92%;6778名劳工受伤,占劳工总数17.41%;467名劳工因患病或受伤而丧失生活机能,其中217名劳工失明;65732人次患病或受伤,占劳工总数168.83%。相关日本法院在劳工案的判决书中也不得不确认中国劳工“在恶劣的条件下,从事过重的体力劳动”,“可以认定本案受害者们在精神和肉体上都承受了巨大的痛苦”。
日本最高法院2007年4月27日在中国劳工诉日本西松建设株式会社索赔案的终审判决中,确认了日本企业的加害事实,但以中国人已放弃索赔请求权为由,不当免除了日本政府及包括本案被告在内的相关日本企业的法律责任。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在该判决的当天即明确表示,日本最高法院单方面解释中日联合声明,是无效的。此后日本相关法院沿用该理由,帮助日本政府及相关日本企业推卸责任,中国受害者对此提出了强烈抗议。
2013年7月,韩国釜山高等法院和首尔高等法院分别做出了韩国二战劳工对日索赔诉讼的胜诉判决,这对中国二战劳工对日索赔案的妥善解决有着重要的意义。
(来源:中国日报 记者 周娃 编辑:柳洪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