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因第三方“屏蔽广告”插件引发的百度与奇虎360诉讼案,在北京东城法院做出一审判决。360浏览器开放平台因向用户提供“屏蔽百度广告”插件被判侵权,同时赔偿百度公司23万元。
这场官司在去年10月曾开庭审理,当庭并未宣判结果。百度方面诉称,当用户使用360极速浏览器或360安全浏览器登录“百度搜索”网站,输入关键词进行搜索时,该插件会去除百度搜索结果页面上部、底部的推广链接以及右侧的全部内容。因此,百度认为,该插件有违基本的商业道德和诚信原则。
360方面认为,用户在上网浏览过程中,有选择不看广告推广的需求和权利。第三方个人开发了“屏蔽百度广告”插件,并通过360浏览器插件开放平台提供给用户自主下载和使用,这种做法既保障了用户的知情权和自由选择权,更满足用户的需求,并不属于侵权行为。
双方几番唇枪舌剑的辩论之后,昨日法院判决认为,360安全浏览器和360极速浏览器软件的扩展中心平台传播“屏蔽百度广告”插件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规定的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违背了公认的商业道德,其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目前这款‘屏蔽百度广告’插件,应上传者的要求已被删除。”360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屏蔽广告插件本身不属于新近出现的技术,也并非国内浏览器的专有特色产品。360浏览器扩展平台中尚有超过10款的具有广告过滤功能的第三方插件,供用户自主选择下载安装,并没有将这些广告过滤插件进行下架的计划。此外,360公司也将在仔细研究法院判决内容后,适时决定是否提起上诉。
短评
互联网官司别成“秀”
360和百度,两个“老冤家”又交手了。
这一次,惹事的是广告。一方为捍卫自家“百度搜索”大本营的地盘,一方则上线颇具针对性的“屏蔽百度广告”插件,两家公司闹上法庭。
抛开官司不说,无论是360还是百度,都在为用户提供着搜索、安全保护等免费的互联网服务。而两家针对“是否可以屏蔽广告”的交锋,在一定程度上也是一个市场开放信号,同样颇具互联网风格。
360为何能上线这一插件,自然是用户有需求。点开一个视频,先得看上1分半钟的广告;搜索一份信息,页面上最先出来的却是一堆推广信息,这让不少用户暗自窝火却又无可奈何。
然而,商业竞争却有一明一暗两条“红线”碰不得。
其一,是法律法规。近年来,互联网公司之间的大小官司不断,“反不正当竞争”往往成为起诉方的诉讼理由之一。如何把握好商业竞争和不正当竞争之间的区别,互联网公司还有很多功课要做。
其二,是消费者利益。这是条隐在暗处却至关重要的“红线”。所谓失人心者失天下,强调用户价值的互联网世界更是如此。
以这两条“红线”细细思考,“互联网广告泛化”必须引起重视。广告主的确需要通过网络平台发布信息,如何找到用户体验和商业利益的平衡点,对360和百度而言同样至关重要。(记者张倩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