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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强沟通协作,形成世博商标保护工作的合力
(一) 加强与社会公众的沟通宣传
充分结合“4•26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等活动,大力开展社会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印有世博会标志清单的宣传手册、曝光世博商标侵权典型案件等方式,广泛宣传世博商标知识,扩大对世博商标的知晓率,积极倡导“不制假、不售假、不存假、不买假”的社会风气。
(二)加强工商系统内部的沟通协作
1.积极争取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的大力支持,及时向商标局请示汇报世博商标保护方面的工作。
2.有效开展跨地区工商部门的联手合作。严格按照华东六省一市商标管理协作办法和苏浙沪商标监管合作协议,进一步加强与各地工商部门的协作。2010年4月,苏、浙、沪工商部门联合下发世博会标志保护行动方案,共同组织开展集中执法行动。
3.加强上海市工商系统内部商标、市场、合同、法制、公平交易等业务部门的配合协作和对工商所的业务指导,充分发挥工商部门综合监管的优势。
(二) 加强与地方政府及其他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
及时将辖区内世博商标保护工作情况以及监管难点等向地方政府汇报,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加强与公安、城管执法、海关等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协调配合,建立和完善信息沟通制度,开展联合执法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