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3月1日起,新登记注册的商标代理机构,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每月一次将名单抄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备案。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方案》,继续加大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力度,根据近期下发的国务院办公厅《2005年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的要求,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2005年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行动方案》(工商标字[2004]第217号)进行了调整。
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服务公司:你公司《关于申请保健酒商标的请示报告》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了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机制,加大对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以及其他犯罪的打击力度
经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已于2001年12月1日起施行
商标文字由汉字及汉语拼音组成,汉语拼音与汉字发音相对应的,应立汉字及拼音分卡,进行检索。
了规范通过互联网以电子文件形式提出商标申请(以下简称商标网上申请)的有关程序和要求,根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了《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开展商标代理业务暂行办法》。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条的规定,从事生产、制造、加工、拣选、经销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自然人,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
为避免因自然人姓名完全相同造成商标权利混淆,自然人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填写申请文件时,应在申请人姓名之后填写身份证号码。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二〇〇二年八月十二日讨论通过了《关于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专利法、商标法修改后专利、商标相关案件分工问题的批复〉及国际贸易行政案件分工的意见(试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对注册商标权进行财产保全的解释》已于2000年11月2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44次会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