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消息:英文《中国日报》3月8日报道:中共十七届五中全会确立的“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对“十二五”规划具有十分重要的全局性和战略性意义。“十二五”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质是实现发展导向由经济总量向国民收入的历史性转变,走公平与可持续的科学发展之路。“十二五”实现这一政策目标的关键在于确立民富优先的改革发展导向。
1、“十二五”规划应明确提出民富优先的发展方针
国富、民富都十分重要。问题在于,我国实行政府主导型的增长模式,带有国富优先的突出特征。这在集中力量办大事、扩大经济总量、反贫困中都取得了重大历史成效。“十一五”时期,国家财政收入增长速度、国有资本扩张速度、土地出让金增长速度均远高于同期经济增长速度,国富优先的发展特征仍然突出。这些年的实践说明,长期实行国富优先的增长,使国家生产力优先并快于社会消费能力的增长,使城乡差距、贫富差距不断拉大,社会矛盾、社会风险有加大的趋势。
“十二五”确立民富优先的发展方针,将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社会预期:它是释放社会总需求、培育经济内生增长动力的重大选择;它是缓解并缩小收入分配差距的重大选择;它是让全体社会成员共享发展成果、实现公平发展的重大选择。为此, “十二五”规划中应当十分明确地确立民富优先发展的政策目标。
2、“十二五”规划应明确民富优先发展的重大任务
(1)收入分配体制改革需要取得重大突破。按照民富优先的发展方针,“十二五”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要有相关的约束性指标。要把“两个同步”具体化,确保城乡居民收入的实际增长不低于8%;劳动者报酬年均增长不应低于10%作为约束性指标。设置有效地缓解和缩小收入分配差距约束性指标。目前城乡居民名义收入差距是3.3∶1左右,到“十二五”末,可以控制在3∶1左右。国家应尽快出台收入分配体制改革和财税体制改革的总体方案,为“十二五”民富优先的发展起好步、开好头。
(2)加快推进农民工市民化。“十二五”无论是城市化还是城乡一体化,都绕不过“农民工”这个坎。“农民工”已成为城乡差距、贫富差距的焦点所在。立足现实条件,并着眼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十二五”应当把“有条件的农民工市民化”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约束性指标。“十一五”时期,一些地区已经做了先行的探索。 “十二五”时期,加快出台农民工市民化的新政策,采取包括加快农村土地流转、实行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扩大城市保障房和廉租房等综合性措施,在全国范围内加快推进农民工市民化进程。
(3)“十二五”要加快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我国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形成的财税体制在激励做大经济总量上的效应明显,在调节收入分配上的作用不足。实施民富优先的发展战略,需要使财税体制在收入分配调节中扮演重要角色。为此, “十二五”前两年,应尽力启动新一轮以民富优先为目标的财税体制改革。要按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调整中央地方财税关系,实现各级政府事权与财力的基本平衡。尽快改变干部考核选拔机制,努力推动中央地方关系、财税体制和行政体制等联动的结构性改革。
3、将政府转型作为“十二五”民富优先发展的关键和重点
我国发展进入新阶段,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对政府转型的依赖性全面增强。没有政府转型的重大突破,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就难以有大的进展。从这个意义上说,实行民富优先,关键在于政府转型。在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的背景下,政府要实现由经济建设主体向经济性公共服务主体的转变;面对公共产品短缺的突出矛盾,政府要作为社会性公共服务的主体,为城乡居民收入普遍较快增长提供重要保障;在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特定背景下,要加大改革力度,使政府成为制度性公共服务的主体。“十二五”实行民富优先的发展,尤为需要确立以公共服务为中心的政府理念。政府要从自身利益束缚中超脱出来,强化公共利益代表的地位,提供充分的公共产品,走向公共治理。为此,应明确把加快以政府转型为主线的行政体制改革作为“十二五”改革攻坚的关键和重点。
英文原文请见:http://www.chinadaily.com.cn/cndy/2011-03/08/content_12132663.htm。特别说明:因中英文写作风格不同,中文稿件与英文原文不完全对应。(作者迟福林系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 编辑 潘忠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