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消息:英文《中国日报》5月3日言论版文章:经常去一个花店买花,卖花的小姑娘跟人合伙在闵庄合租了一套房子,每人每月300元。今天又去买花,问小姑娘房租涨了吗?她说,每人涨了30元。合租,是在城市打工者普遍选择的居住方式。他们一个月千元左右收入,不可能独立承担一套房子的租金,为了在这个城市生存下去,虽然拥挤、不方便、不安全,但也只能无奈地选择合租。
2011年3月的城市房租上涨排名榜上,上海平均房租每平方米53元,环比上涨7.92%,同比上涨13.95%;北京平均房租每月每平方米48.88元(4月17日租赁成交均价为每平方米52.86元),环比上涨1.36%,同比上涨12.94%。2010年以来,像北京、上海这样的特大型城市的租金一直呈上涨态势。某门户网站曾对租金上涨做过一项调查,有44.6%的承租者回答房租大涨,租不起了;有35.8%的回答是涨了但还在承受范围内,并且75.6%的受访者依然相信2011年房租还会上涨。
各地随着房租的逐年上涨,群租行为日益严峻,有些还是住在非居住用房内,如媒体曾报道过的一个地下设备层竟然居住200余人。还有把地下车库分割出租,缺乏供水、供暖、卫生间等基本设施。有些地方的城乡结合部群租行为更是普遍,在利益趋动下,私搭乱建现象严重,不仅居住条件恶劣,还缺乏基本的安全保障,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针对租赁市场的混乱局面和安全隐患,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新版《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对市场中将房屋分拆、隔断“化整为零”群租行为明令禁止。但该办法发布后,直到今年4月11日,上海市才公布了《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北京等地曾经讨论过的实施意见至今还没有出台。
北京和上海方案共同点是规范人均居住面积的规定,如北京规定租住成套住宅的,人均建筑面积不得少于10平方米,或者人均使用面积不得少于7.5平方米;租住平房的,人均使用面积不得少于4平方米。同时,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厨房、卫生间、阳台不得用于住舍。上海方案明确界定为不得将原始设计的居住房间再分隔、搭建并按分隔间或按床位出租。一间原始设计用于居住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和转租单位,只能建立一个居住房屋租赁关系。承租的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
对租赁市场的严格管理,与现实生活中的租赁现状形成严重冲突。由此,政策的可操作性和执行力度就显得尤为重要了。面对分散在各小区、各民房的租赁住房市场,由谁来进行依法管理成为政策能否落实的关键。从目前的政府主管部门的人力来看,根本不可能做到全面监管,这就需要动用基层组织,如街道和居委会。但目前过多的职能落到居委会,人员严重不足的问题早已显现。所以,管理办法虽然可以尽快出台,但还需要相当长的时间完善相关配套的监管制度,让政策落到实处。
我在美国学习期间发现,美国对租赁住房有明显的规范和要求,我所在的城市ALBANY 就有社区工作人员负责抽查出租房屋,一旦发现超规出租,客厅住了人,就要对房东重罚。所以,很少有人敢于违规。我们现在很少有把租赁合同拿到管理部门备案的,所以,一套房子是空置、自住还是出租,都需要管理部门耐心观察才能判断,这必然会给政策实施加大了难度。
但无论如何,该项政策的出台,给执法者一个有法可依的根据,可以理直气壮的检查非居住用房出租、群租等行为。否则,如果没有这部规定,政府管理部门即使发现了问题也无法进行查处。从这一点来看,这是该项政策最大的亮点,也是操作性的基本体现。
解决租赁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一是要加强对租赁市场的管理、全面推进合同备案制度,并经常定期检查复审;二是要加大力度进行保障房建设,让那些群租的客户能方便租到政府的保障性住房,如公租房等。否则,在租赁市场供不应求、市场需求庞大以及利益趋动的背景下,必然会有人敢于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分割群租,如本文开篇提到的卖花女孩,如果不能租到政府的保障性住房,只能选择群租,这就是真实的市场需求;三是加强对经纪人的监管,规范行业行为,加强服务意识。其实,很多高租金都是被经纪机构炒作的。可参考注册律师和会计师的管理规定,对全行业实行准入考试和注册执业制度,形成一个诚信、公开、公平、透明的租赁交易市场。当然,特大型城市还有控制人口无限扩张的压力,在当前的形势下,只能通过市场化、经济手段进行人口的有效调控,这也是有些地方政府不敢冒然公布放宽准许入群体的问题所在。
对租赁市场进行有效的监管,已经迫在眉睫,先通过管理办法的征求意见或发布给社会一个明确的预期,比如规定2011年10月底前自行拆除分租空间等,再随着法律法规的逐渐普及,群租、非法出租等行为才能得到有效扼制。这些都是出台管理办法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所在。
英文原文请见:http://www.chinadaily.com.cn/opinion/2011-05/03/content_12432644.htm。特别说明:因中英文写作风格不同,中文稿件与英文原文不完全对应。(作者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副主任,研究员 文林峰 编辑 吕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