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消息:英文《中国日报》1月10日报道:仅仅在正式成为美国永久居民两个月后,张建武(化名)就已体会到了在这个国度当富人的疼痛。
作为一个铝箔制造商,他需要频繁来往于中美之间:在中国的时间是为了和他中国的生意伙伴喝酒吃饭,在美国则是为了满足维持绿卡需要在美国呆足的时间。
但一直以来最让他倍感压力的是美国对富人的征税。根据美国的税法,像张这样收入的人需要拿出收入的20%多供给美国国税局(IRS)。
而如今,美国国税局对2011纳税年度的新规,又将给数以千记的抱着获得美国绿卡梦想投资美国的中国富人再增添一项“新愁”。
海外资产申报
在新的规定下(新规是在12月19日公布的,但注意FACTA是在2010年就通过的,这次只是公布了更多实施的细节),凡在海外拥有20万美元以上资产的美国公民和美国绿卡持有人,均须在2012年4月15日前向政府申报自己在海外拥有的资产:包括股票及债券、已达退休年龄人士的海外退休金、各种对冲基金和私募基金。针对这一类型的报税表格(Form 8938)长达9页。
通常在中国拥有巨额资产的中国投资移民,成为首当其冲的受影响者。
对于美国政府来说,对其公民和永久居住者——无论他们在世界的哪个角落——在全球的收入进行征税是长久以来的惯例。但此次《海外账户税务法案》(FATCA)的厉害之处在于,为了堵塞税收漏洞,增加国家财富,对没有成功申报其所有海外资产的人规定了严厉的处罚措施,无论其是有意还是无意逃税。
美国国税局新规定里更彻底的措施是,规定外国银行在2013年之前到美国国税局进行登记,确认其客户信息,对他们的账户进行年度申报,以方便国税局在个人和银行两头进行查证。对拒绝披露持有美国人士身份海外账户的外国金融实体征收30%的预扣税。
“这一规定可能导致的结果是,外国金融实体可能不再欢迎持有美国身份的客户。”美国长盛律师事务所(Troutman Sanders LLP)税务部的合伙人马克•古德史密斯告诉《中国日报》,“去往美国的中国投资移民可能发现他们多年合作的中国的银行不再欢迎他们了。”
美国一些海外侨胞的利益团体已公开谴责FACTA,指责其让美国公民和永久居留者成为国际金融机构的“弃儿”。
但对于张建武这样抱着想要为子女提供更好教育,为自己的巨额资产寻求他们认为的安全港的人士,FACTA最直接的威胁是让他们曾经讳莫如深的资产曝光。有此担心的人士已在考虑美国以外的投资移民地。
“考虑到美国目前困窘的财政状况,美国政府希图通过执行更严格的税法充实其国库,这是可以理解的。”长盛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郭智慧说。但她也承认中国投资移民可能需要使其资产状况更透明。
古德史密斯还指出,根据中美间个人所得税协约中信息交换的条款,投资移民有理由担心从前隐匿的资产可能曝光(根据信息交换条款,美国国税局可能把他们掌握的投资移民的资产状况分享给中国国税局,而因为种种原因,这些情况是不被中国国税局掌握的)。
中国出入境服务协会会长、东方杰圣总裁齐立新则认为,FACTA只是把投资移民美国的潜在风险凸显了出来。这些风险长期以来并不为申请和想要申请美国投资移民的人士所熟知。
“不同于其他投资移民目的地,美国移民政策的特点是单方面强势。”齐立新说。“这一次公布的最新细节的意义,就在于让曾经隐蔽的美国投资移民风险公开化。”
曾经诱人的EB-5
2008年,赶着家乡浙江义乌的投资移民热,张建武在美国进行投资,并申请EB-5签证。
这一签证类型诞生于1990年美国的移民法案。投资者只要在美国投资100万美元,或在指定区域(失业率高于美国平均水平,被称为“区域中心”)投资50万美元,创设10个就业岗位,就可换取美国绿卡。
美国移民局的数字显示,2011财年(截止9月30日),2969位中国大陆人申请了EB-5签证,其中有934人获批。(批准还不意味着他们加入了美国国籍,只是说明他们有资格开始这个程序)。他们占了全部申请者的3/4。而在2007年,只有270中国大陆人申请。
这一申请过程其实有诸多风险。其中之一就是美国政府并不担保投资的损益,这意味着投资人可能无法收回本金,甚至付出了投资还无法审核通过,拿到绿卡。
“美国投资移民有很多的不确定性,而我们是比较保守的公司,我们主要做加拿大移民,因为本金有保障。”东方圣杰的咨询师马源告诉《中国日报》。
“如果是美国,我们要和客户签好不保证其投资回收的合同,但我们也不愿意这么做,结果就是我们很少做美国。”马源说。
但这些风险还是没能阻止张建武的申请。对于他来说,两个女儿的教育至关重要。而幸运的是,他最终在今年10月拿到了绿卡。
但他马上就烦恼于中美两地来回跑。英语的不通,巨大的文化差异,都让他频频受挫。
“在美国我相当于一个聋子和瞎子。我跟我老婆说我是在自找苦吃。”张建武说。
齐立新说一些移民咨询机构因为担心生意受到影响,并没有完全履行自己的义务,充分告知客户美国移民的不利之处。
但张建武的情况倒并非如此。
“在申请移民之前我已被告知了各种风险。但直到真的成了美国人,我才对之前的话有切肤感受。”张说。
不受影响的大多数
但对于大多数在美国读书或工作后拿到绿卡的中国人,FACTA的影响有限。
何媛(化名)目前在成都的一家跨国公司工作,预计马上将拿到美国绿卡。她说她的资产还没达到FACTA的报税要求,对此并不担心。
对于已在美国学习和工作了10年的她来说,履行报税义务非常寻常。即使日后达到了海外报税的要求,她说她也不会大惊小怪。
但对于大多数国人来说,他们还不习惯这种义务,齐说。
“在中国,自动报税还更多是一个道德范畴的事,而在美国,这是个法律问题。”齐说。
比如,何媛就承认自己的一些朋友已让自己或自己伴侣保留中国身份,将财产放在他们名下。而更彻底的办法是把资产寄于父母名下,因为夫妻的共同财产仍处于美国税法之下。
何媛的一个住在美国的台湾朋友曾说他想试试看如果不报海外资产,美国国税局会不会发现。他从他在台湾的母亲那儿继承了一大笔不动产和债券。
“我想现在对于他来说,如实申报还是最好的选择。因为对不申报的惩罚太重了,不值得冒险。”何说。
根据FACTA规定,不如实申报一经查出会被处以高达5万美元的罚款,严重的还会被判刑。
感到美国富人难当的张建武说,他已有意放弃美国绿卡,即使那意味着他的既有投资一去不回。
但齐立新说即使放弃绿卡,美国税法也有权追溯放弃人在放弃之前5年期限内的资产的纳税责任。
“希望这些事情能让国内的美国移民热降降温,人们可以更有序、理性地申请EB-5签证。”齐立新说。
英文原文请见:http://www.chinadaily.com.cn/usa/us/2012-01/10/content_14412115.htm。特别说明:因中英文写作风格不同,中文稿件与英文原文不完全对应。(中国日报记者 郑阳鹏 赵艳蓉 编辑 邓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