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环球在线消息:2月2日,本报记者就“1•31”长乐特大火灾伤亡事故赔偿情况,采访了一名姓杨死者的父亲。他告诉记者,村长传达了政府部门初步拟定的每人15万的死亡赔偿,但是在这次火灾中遇难的家属都还没有就这份死亡赔偿协议上签字。
“1•31”长乐特大火灾惨剧发生后,关于死伤赔偿及善后安抚问题无疑成为了社会及死伤家属关心的焦点问题之一。对于政府所做出的初定每人15万的死亡赔偿标准,遇难者家属都还没有签字接受。据杨先生告诉记者,参照国内近两年来的重大火灾死亡赔偿标准,市政府所初步拟定的每人15万的赔偿标准显得过低。
据了解,2007年东莞“1•26”火灾中13名死者人均获赔在20万元左右;2007年,温州“12•12”特大火灾,政府向18名遇难者家属给予每人30万元的赔偿;2008年,深圳“9•20”酒吧火灾赔偿遇难者家属25万元以上。目前,记者获悉,长乐市政府今天将就关于长乐“1•31”特大火灾死亡赔偿标准问题开会并展开进一步妥善协调。
(中国日报记者 胡美东 实习记者 李辉 编辑 邓京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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