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2月9日消息:明天出版的英文《中国日报》评论版将刊登中国国际战略基金会研究员秦晓鹰的评论文章,全文如下:
多少年来,中国公众已经习惯性地把财政预算视为“禁区”。政府预算就像一只庞大无比的神秘暗箱,谁在操作、怎样操作、操作什么,几乎都与社会纳税人没有关系。即使是人民代表大会每年听取并审议政府部门的预决算报告,也由于报告的专业性过强,审议者缺乏对财政预算的基本知识素养,审读预决算报告时间过短,报告人对所提交的报告中缺少相应的解释和比较,以及各种媒体和社会舆论对国家预算缺乏高度重视等等原因,从而使一年一度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对政府预决算的审议变成了某种不可缺少却流于形式的程序。有些代表把这种审议比喻为“看着目录审著作”。
与这种无奈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社会公众对从中央到地方各级财政支出的关心却在与日俱增。从教育经费占总预算的比例到应急救灾款项的拨付与落实,从国家及地方行政开支的是否合理到4万亿基础设施建设经费的有效投入,所有这些以及相关问题都一次又一次在全社会引发了讨论甚至争论。就连各地方政府为争取项目和经费跑“部”进京这等事体,也因为它背后的资金链,而一再成为各类媒体追逐的新闻。最近,作为这种新闻的“衍生产品”和“花絮”就是对国务院负责项目与资金的两大部委的一些特殊关照:譬如有报道说,春节期间设在这两家部委周围的烟酒礼品回收摊点生意十分火爆。而火爆的后面则是情感的沟通和利益的交换。所有这些都从不同侧面反映出:中国纳税人意识的不断强化,不同利益集团的多层次博弈,公民对社会财富分配的关注,以及公民社会在形成过程中对于知情权监督权的追求等等。换句话说就是,对预算的关注度的与日俱增,意味着预算改革的主客观要求正在日益逼进。建立一个更加公开化、透明化的预算制度正在成为了当前中国社会生活的焦点和热点。
事实上,早在两年前,中国国务院就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且于2008年5月正式实施。该《条例》明确规定,各级政府的财政预算决算报告是应主动公开的“重点政府信息”。这意味着,当我们的政府已经完全进入税收时代后,向纳税人公开自己的财政预算,已经毫无疑义成为政府的最基本的义务和职责。近些年来,公共财政渐呈一个耳熟能详的名词,但实现公共财政的前提是什么?当然是公众的广泛参与和监督。但公众广泛参与和监督的基础又是什么?那就只能是财政预算的公开与透明。如果我们不带情绪不加偏见,而去平心静气地加以思考,就会发现:当人们千遍万遍地发誓要深化改革、要突破瓶颈、要实现社会财富与资源的合理分配与配置、要努力促进社会和谐时,只要把财政预算向社会真正公开,即使所有改革都不做,也会实现中国迈向现代民主法治国家的伟大进步!
当然,在预算信息公开的现实运作中,还会遇到诸多实际困难。困难之一,是提交各级人大审议的预算方案专业性过强,相关的预算资料过于庞杂,不利于审议者的深入比较分析;之二,是负责审议预算的我国各级人大代表职业有别专长各异,绝大多数不具备预算专业知识,势必会影响审议监督效果;之三,就是我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年会内容颇多会期颇短。在这样的制度设计中,难免就会埋下仓促审议预算却“看不完”“弄不清”“读不透”的病灶。
十分明显,要克服这些制度运作上的障碍,就必须重新对我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许多具体规定加以完善和修改。并通过制定短期修改方案和长期设计方案,分两步走的方法,使人大对预算报告的审议真正发挥实质作用。反过来说,只有当人民代表大会对预算报告的审议越来越具有实质性,才会使国家预算变成政府在实施过程中的钢性约束。如此这般,对中国公众来说,不是比空喊民主来得更为实际吗?从落实信息公开出发,到努力实现预算公开化透明化,到推进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根本制度的国家民主与法治建设的改革,不正是把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集于一身、汇于一点的“突围之路”吗?
近些年来,中国财政资金安排失当的现象不断暴露出预算审议和预算监督的漏洞。被老百姓称为“三山(即教育、住房、医疗的三座大山)”与“三公(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费旅游)”现象的严重存在,归根结底是公众对预算审议资金管理和监督上话语权的缺失。正因为如此,笔者以为,今后我国经改与政改的主攻点应该放在预算改革和有效审议上。事实上,认真地推进预算改革,不仅是人民民主的本质体现,而且也是实现以反腐倡廉为核心的社会建设的重要环节,更是在当前世界金融危机的影响下,中国有效地使用和节约资金战胜困难的重要路径,还是倾听社会呼声协调各方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保证。去年春天,温家宝总理曾经说过,要下决心推进财政体制改革,让人民的钱更好地为人民谋利益。在2009年的这个充满挑战的年份,我们期望着这项改革能够成为促进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
(编辑 张峰 肖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