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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应对气候变化决议

2009-08-28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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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中国日报》8月28日头版头条:8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关于应对气候变化的决议,加快我国应对全球气候变暖的步伐,为下个月召开的联合国气候峰会积极准备。

决议指出,中国应“加强节能减排”,“努力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同时应在国家发展计划做出这方面的努力。

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蒲海清表示,此项决议原本未列入今年的立法工作计划;不过,今年年初,数十名全国人大代表已经做出相关提案。

“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已成为一项紧迫的任务。因为我国正面临着不断出现的恶劣天气,以及气候灾害的频发。” 蒲海清说道。

国家气候变化专家委员会副主任何建坤对中国日报记者表示,全国人大的积极态度表明,中国正在“加强并加快”其应对气候变化的努力和步伐。

他说:“中国已经在一些省份开展了低碳经济的试点项目,碳强度将作为主要评价指标之一。同时,我国将在指定的地区和产业中进行碳交易试点项目。”

何建坤说:“立法者已经表达出一种非常积极的态度,显然中国在处理气候变化的问题上正在迈出更大的步伐。

气候集团大中华地区总裁吴昌华表示他很高兴看到,中国政府已经决定将“绿色经济”作为其未来发展的必由之路。

吴表示,自从六月份以来的一系列高层会议上,中国高级领导人一再强调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意义。

他在接受《中国日报》采访时说:“中国已经意识到目前采取缓解性和适应性行动对中国的进一步发展是十分必要的。这并不仅仅是为了满足国际气候协商的需要。”

中国政府在9月22日联合国气候变化纽约峰会之前做出大力发展“绿色经济”的决策,明确表达了中国在解决气候变化问题上的态度和决心。

决议还明确表示,中国将“根据实际情况起草法律法规,为应对气候变化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支持”。(中国日报记者   李婧   朱喆    编辑     裴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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