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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高院院长许前飞:人民法官心里要想着老百姓 2009-09-01 13:18
在少数人的头顶上悬上一把剑 背景资料: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实施细则》。该《细则》中的一条新规:“违法审判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对有关责任人实行终身责任追究。即使调离单位或是退休,也要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然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许前飞]:这个制度一个最初的动机就是针对那些到退休年龄即将离开法院或者准备改行等情况的法官。如果存在违法审判的情况,不管这些人走到哪里,都要追究。 出台这个制度,主要是在少数人的头顶上悬上一把剑,实际上是一种警示作用。 和媒体打交道是一门艺术 背景资料: 2009年8月5日上午9时,云南全省法院司法宣传暨新闻发言人培训会在昆明召开,看似平常的单项业务培训会议却是亮点纷呈:云南高院院长许前飞在会上作专题发言;云南高院全体院领导、各中级法院院长集体参会;分管副院长田成有在会上讲授突发事件的处理;全省三级法院的149名新闻发言人集体亮相并学习讨论国内及云南法院的重大负面舆情。 [许前飞]:在现代社会,在信息传播速度已经达到一个非常迅速的时代,考量一个政府的执政能力,考验一个法院整体工作能力和水平,其中一个很重要的指标就是会不会与媒体打交道。前一段云南出过一些事情,这些事情最初反映都是通过媒体反映,媒体的反映有正面的,也有负面的,各方面的声音都有。有几件事情我们在第一时间没有和媒体加强沟通,所以造成了很难收拾的结果。 [许前飞]:和媒体打交道是一门艺术,所以要专门对法院的干部做这方面的培训。政府实际上早就已经在做这个工作了,几年以前,政府的新闻发言人制度就相对完善了,但是法院这一块还需要进一步跟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素质。 环保法庭: 司法功能的保障和延伸 背景资料:2008年9月,有“滇中明珠”美誉的阳宗海遭到砷污染的事件震惊全国,引发全社会的密切关注。2008年11月,云南建立起环境保护审判新机制,“环境保护审判法庭”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率先成立,“环保法庭”将环境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事诉讼以及执行合而为一,是对环境纠纷实行整体式的诉讼救济的新型诉讼制度,“三审合一”的审判模式愈发凸显了在环境问题上的司法保护功能。 [许前飞]: “环保法庭”是一个通俗的提法。实际上,我们准确地叫环境案件审判庭。目前在云南昆明和玉溪两个中级法院以及其辖区法院已开始试行。主要的想法就是想把涉及到环境问题的各类案件,包括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放到一个专业的审判庭去审判。一方面是为了节约审判资源,更重要的是加大对环境案件体系化审判的力度。因为每一个环境案件,可能会涉及到民事赔偿问题,涉及到环保部门行政不作为问题,也可能会涉及到环境犯罪的问题。一个案件可能同时会涉及到民事、刑事和行政三大诉讼,所以我们整合到一起,加大对环境案件的审判力度。 [许前飞]:阳宗海污染事件推动了环保专业审判机构的设立。在环境保护这个领域,重大环境事故污染罪名是九七《刑法》设定的新罪名,但十年之中,云南全省只涉及到一宗这样的案件。实际上云南省重大环境污染的事故不止一宗。所以说过去环境案件存在刑事制裁的力度不大、民事赔偿不到位、行政处罚也感到乏力。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检讨自己,觉得司法功能的缺失,不能不说是一个重要的原因。 [许前飞]:经过了很长时间的研究,本身是一种探索,困难主要是在操作层面上,技术层面上也会有一些需要克服的方面。比如三类案件: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放到一个审判庭审理,怎么样在内部做分工等等。 每天到网络论坛里面去看一看 [许前飞]:,感情上接受老百姓,在实践当中去为老百姓做事情。反过来,老百姓也接受他,老百姓也认可他,这个才是彼此的真正认同。 编辑:肖亭 来源:中国日报云南记者站(记者 李映青 通讯员 童晓宁 唐时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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