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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万大学生参军 权宜之计还是富国强军大计 2009-11-02 13:44
怎么安置 ——政策需配套,标准要统一 大学生士兵毕竟不是一个普通的群体,他们既接受过四年高等教育,又经历过军队大熔炉两年的锤炼,是一个难得的人才群体,也是国家的宝贵财富。对这个群体,社会关注、军营牵挂、家庭期待,安置好他们军心稳、社会稳,有利于吸引更多的大学生投身军营献身国防。 为此,国家在制定鼓励大学生入伍政策时,对退役安置问题做了明确规定: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考试时,优先录取;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退役后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推荐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退役后可根据需要参照应届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手续。 记者在调查中听到,不少军地领导都强调,对国家的这些安置措施要认真宣传,抓好落实。对于尚未出台的一些就业安置优惠政策,国家应该尽快完善出台。比如,国家鼓励大学生到基层当村官,考公务员给予加分。全国已有不少省市参照此政策,宣布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公务员也给予加分,但各地标准不一,亟须制定统一标准。 烟台市民政局优抚安置科科长徐冰说,国家现行的《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是1987年颁布实行的,20多年未作修订,对大学生士兵退役安置政策也没有明确的 规定。随着大学生士兵大规模进军营,今后大学生退役士兵的安置将成为士兵安置的一个重点。希望国家能对这个群体给予更多的关注,尽早出台明确的政策规定,让大学生士兵真正无后顾之忧。 威海军分区司令员邢国林、烟台警备区政委田东流等领导认为,高校已把征集大学生士兵工作当做“一把手工程”来抓,对于大学生士兵退役安置,军地也要作为富国强军的一项重要工作,给予高度关注;作为有效改善党政干部结构的重要举措,纳入国家干部队伍建设培养总体规划;作为“双拥模范城”评比的一个重要指标,齐心协力抓好落实。 值得欣喜的是,记者在山东采访时,一些地区已经出台了优惠政策。淄博市出台了《关于征集部分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入伍的意见》。根据该《意见》,市直机关及所属各区(县)将拿出近200个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名额,用于征集普通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退伍安置。《意见》规定,经体检、政审合格的,由各级征兵办公室负责办理入伍手续,人事部门负责签订事业单位用人协议;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服役期间享受当地城镇籍义务兵优抚政策规定的有关待遇;服役期满正常退伍返乡后,一个月内持入伍通知书和退伍证到当地兵役机关和人事部门报到,人事部门负责在报到后三个月内安置到相应事业单位工作。 中共乐陵市委、市政府在《关于征集高校应届毕业生入伍的实施意见》中明确规定,应征入伍的应届大专学历毕业生服役期间优抚金在现行优抚标准基础上提高10-20%,本科及其以上学历毕业生优抚金在现行优抚标准基础上提高20-30%;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被各级机关或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录用的,其军龄合并计入工龄,由录用单位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其工资、福利待遇,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职称;退出现役报考乐陵市属事业单位的,由人事部门拿出2/3比例左右指标采取笔试和面试进行招考,并根据服役年限和表现加分。 政策调动千军万马。政策的力量必将促使更多的大学生迈入军营。 编辑:马原 来源:解放军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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