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四天半工作制”的建议不合时宜

2009-03-05 19:02

提案中还提到的四天半工作制“可以提高工作效能、改善工作及节约成本;缩短工作时间有益改善就业状况”,果真能如此吗?艾君认为,非也!

提到“提高工作效能、改善工作及节约成本”,看来你是指工业企业,这仅仅是从主观意向中去考虑的。

要“提高工作效能、改善工作及节约成本”,牵扯的方方面面太多。不仅牵扯到国际市场的问题,产业结构问题,原材料价格的问题,而且牵扯到企业管理和生产设备的科技含量的问题,以及牵扯到产品科技进步的问题,企业市场开发的问题,产品竞争力的问题,人力资源优化组合的问题。等等。

如果从企业角度看,对于已经很成熟、在国际上独领风骚、产品供不应求又无法扩大再生产的大型企业来讲,缩短工作制或许能起到一点你所说的作用。而对于目前我国大多数企业产品销路不畅积压严重来讲,想靠缩短工作制来“提高工作效能、改善工作及节约成本”所起到的作用会适得其反。

提案中认为,“缩短工作时间有益改善就业状况”,“一部分人的过度劳动是另一部分人失业的前提。我国经济正处于向服务型经济转变的过程中,与短工时相应的是高效率和低能耗及旅游、教育等第三产业的大发展,可以说是多方受益。”看上去很有道理。实际并非如此。

对于效益好、产品供不应求又无法扩大再生产的大型企业来讲,靠缩短工作制来增加就业,的确有道理。但,不要忘记我国大多数企业面临的困惑很多,关键是产品销路并非供不应求,企业压力大、效益差。

个别企业之所以出现过渡劳动不是靠缩短工作日就能解决,往往是员工和老板都得利自愿,也就是说“一个愿意打一个愿意挨”。就这些工作就这些活,3个编制的钱3人干也是这些钱,6个人干还是这些钱分,实际很讲民主协商的。眼下我国公民工作就是为了挣钱养家糊口,挣钱是第一位的,还没有达到把工作当成快乐的人生步骤。所以,靠缩短工作日增加就业,不仅会无形增加了本来就困惑的企业压力而且现有员工也不快乐,会造成一些不可调和的社会问题出现。因为企业并非财政拨款的政府机关,即便是这些政府机关本身人满为患,各地财政压力很大,再补充岗位,有可能增加腐败。

关于“短工时有利于促进第三产业大发展”的问题,实际没有那么乐观,也无实际意义。现在能经常旅游的中国公民,都是那些能自己支配时间的富有者;而一部分靠工资过日子的家庭目前如此多的节假日旅游已经足以支配,别忘记我国是节假日最多的国家;而大多数低收入的普通家庭、下岗职工家庭,旅游还仅仅是个概念,北京这样的发达城市还有许多市民还没有到过外地,何况其他更落后的地区呢。

无论从哪方面看,艾君拙见,提案中提到的靠“缩短工作时间采取四天半工作制”很难达到其所期望的“四大目的”。仅仅是雾里看花,水中望月,过于理想化。

恰恰相反,就目前我国现实情况看,采取“四天半工作制”弊端很多。

我国人口太多、工业化水平又相对低,就业岗位太少,乡村就业市场没有开发出来,人的思维和意识又崇尚大城市。对于普通老百姓手中没有过多积蓄,只能靠辛勤劳动挣点辛苦钱,所以,对于普通行业的职工来说挣钱是主要目的,苦点累点不怕只要薪水别降,休闲对于普通职工来讲还仅仅是个梦想。

眼下,我国所采用的五天工作制的实施,在一些国有企事业单位里相对松散的科室、业务没有时效性的行政人员身上,已经出现了周五上午报个到下午人不见的懒散现象,如果实行4天半工作制对这些部门来讲,恐怕又缩短了照常工作的时间,上午半天等于浪费了。为何?因为对于一些业务量少的服务性部门,有效工时无法准确衡量和体现。

而对于靠财政拨款的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有效工时是很难用数据衡量,目前本来就机构臃肿、人满为患,各地财政压力很大,再补充岗位,只有是人浮于事、会增加腐败。同时,因为工作制的减少,造成公民办事困难(因为我国政府机关一般按国家法定休息,休息是不办公),不利于行政部门转变职能,服务社会和公民。

四天半工作制,对一些时效性强的工种和行业不利于工作的连续性,会造成周五的上午仅仅起到报个到的作用,刚刚铺开要工作,神还没有转过来还没进入角色,则就要下班了,上午就等于浪费了,不利于提高工作质量。

四天半工作制,对于换班制的服务行业来说,交接换班过于频繁,不利于有效地利用时间,提高劳动效率。

四天半工作制,对于生产性企业,会造成产品生产环节、销售环节的脱节,不利于提高劳动效率;对于员工并非稳定的加工性企业、建设性企业不仅会增加了企业负担,而且还会造成误工、误产、误周期的不利因素。

总而言之,四天半工作制这种建议,对一些服务行业、生产行业、建设单位,尤其效益相对差的单位,会隐含着危机。倒班换班制不仅因为增加了编制而带来企业新的负担,影响企业的人均产值和效益,再加上社会各个环节会因此出现的办事不畅通,甚至会造成企业破产,看似为社会增加了就业实则隐含着企业危机。以企业扩大生产增加就业可取,靠压缩企业员工工作日增加就业不可取。而对于吃财政饭的部门,以及一些不按法规办事的民营企业,尤其是私人餐饮、美容美发、娱乐等行业较为有利。吃财政饭的没有增效增收自负盈亏的压力,休息日多了,会起到提案中所说“保护人的身心健康,提高生活品质”的意义;而对于一些不按法规办事的民营企业,尤其是私人餐饮、美容美发、娱乐等行业,本来就不遵守工作制,更不会去增加员工,别人休息也是我赚钱的良机,会一箭双雕。

因此,就目前我国的现实情况看,四天半工作制对社会整体利益、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没有实际意义。国家兴旺匹夫有责,上述观点,谨代表本人拙见,盼望张晓梅女士以及博友们批评指正!(编辑:霍默静 来源:中国网博客 作者:艾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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