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日程
2009年3月5日至3月13日
2009年3月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
3月5日(星期四)
上午9时 开幕会
1、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作政府工作报告。
2、审查国务院关于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3、审查国务院关于200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0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
下午3时 代表团全体会议,审议政府工作报告。
3月6日(星期五)
上午9时 代表小组会议,审议政府工作报告。
下午3时 代表小组会议,审议政府工作报告。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9时 代表团全体会议,审查计划报告和预算报告。
下午3时 代表小组会议,审查计划报告和预算报告。
3月8日(星期日)
大会休息
3月9日(星期一)
上午9时 第二次全体会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下午3时 代表团全体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3月10日(星期二)
上午9时 代表小组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下午3时 第三次全体会议
1、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3月11日(星期三)
上午9时 代表团全体会议,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下午3时 代表小组会议,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3月12日(星期四)
上午9时 代表小组会议,审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年度计划、年度预算的三个决议草案
下午3时 代表团全体会议,审议各项决议草案。
3月13日(星期五)
上午9时 闭幕会
1、表决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2、表决关于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
3、表决关于200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0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草案。
4、表决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5、表决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6、表决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开会时间: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3时至5时30分。
日程如需调整,由主席团常务主席决定。
编辑:富文佳 来源:中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