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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挖路潮"集中在9-11月 开挖前必须征民意

2012-08-13 11:00:49 来源: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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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279宗道路开挖项目集中在9月至11月,市交委要求

道路开挖前必须征民意

记者林翎、实习生李旖露、通讯员交通宣报道:10日,广州市交委召开广州市2012年城市道路占用挖掘管理工作会议。广州市政协副主席、交委主任冼伟雄在会上要求,今年9月-11月份279宗道路开挖项目,在开挖前须充分听取施工路段周边市民的意见,合理调整施工组织方案。对于影响车行道交通顺畅的各类建设、维修、养护、管理和保洁等流动作业,各区城市道路管理部门不宜安排在上下班高峰期时段进行,减少人为造成的交通拥堵。

挖掘10日前发布项目信息

冼伟雄表示,各区城市道路管理部门对今年9月至11月中心城区279宗计划施工项目进行严格审批,各建设施工单位要切实解决施工可能出现的问题,最大限度减少对中心城区城市道路交通和出行的影响。

对今年的279宗计划施工项目,交委要求注意收集民意,充分听取施工路段周边市民的意见,合理调整施工组织方案。对279个计划施工项目要做好安民告示,对交通或者通行影响较大的情形,如:车行道占用或挖掘施工工期或围蔽时间在5日以上(含5日)的,单方向封闭半幅以上(含半幅)车行道路面的,围蔽或者占道总长度在车行道超过100米或者在人行道超过1000米的,临时调整公交线路、站场(点)的,在公交总站、公路客运站、火车站、机场、客运码头、交易会场馆等重点区域周边2公里范围内的占道施工项目,建设单位除按规定在施工现场张贴通告外,还要在占用、挖掘10日前,通过本市电视台、报纸、广播电台等方式公布占用、挖掘项目的名称、范围、期限、负责人及投诉电话等信息,向社会发布通告,接受社会监督。

广州市交委有关负责人解释,这279宗道路开挖项目,在制定施工计划前,就要以各种方式向市民征求意见,合理调整施工组织。

施工全过程将受视频监控

广州市交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在279宗计划施工项目中,对占道施工1个月以上的、在29条城市道路主干道车行道和18座桥梁、隧道等重要设施的施工项目,在审批前要进行交通预评估仿真试验。通过交通仿真提前预评估占道施工项目对施工现场和周边交通的影响程度,提前发现施工前的一些问题,要求建设单位完善好交通疏解方案,将施工对交通组织和市民出行的影响降到最低。

对279个计划施工项目要进行全过程视频监控,对上述道路设施范围内固定围蔽时间超过2个月且围蔽面积超过2000平方米以上的占道施工项目,建设单位要按照《许可办法》规定在施工围蔽区域及受施工影响的周边车道安装视频监控设备,施工现场视频信号要与市交通信息指挥中心、市城市道路路政管理所、各区城市道路车行道管理部门实行同步共享,严密监控和及时处理占道路段、占道项目出现的交通拥堵、施工扰民和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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