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4日,甘肃省政府新闻办举行2012年度甘肃省环境状况及全省环境工作进展情况新闻发布会。甘肃省环保厅副厅长孙玉龙介绍情况,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据悉,2012年甘肃省环保工作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狠抓污染减排各项措施的落实,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部分城市和地区环境质量有所改善,环保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环境保护为经济社会持续、快速、稳步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是水环境质量持续好转。甘肃省15条河流的28个河段中,达标河段22个,较上年度增加了4个;与2011年相比,主要河流水质状况无明显变化;国控重点流域(黄河、长江、内陆河)甘肃境内水域监测断面中,长庆桥断面水质为Ⅳ类,桦林断面水质为Ⅴ类,其余断面水质均符合水质功能类别要求;黄河、渭河、白龙江和黑河省界出境断面水质均达标。泾河、马莲河省界出境断、省界出境断面水质为Ⅳ类;17座水库中16座水库水质达到水质功能类别要求,较上年度增加1座;全省14个地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79个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基本达标。
二是环境空气质量稳中有升。甘肃省14个地级市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的有12个,占85.7%。与2011年相比,10个城市污染综合指数有所下降,空气质量有所改善,金昌、酒泉、临夏3个市(州)污染综合指数比上年略有上升;列入国家“二氧化硫控制区”的4个城市二氧化硫年均值均符合国家二级标准限值要求;主要城市空气质量明显好转,与2011年相比,兰州、嘉峪关、白银、天水4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分别增加了28天、41天、86天和2天,金昌市与2011年基本持平。
2013年甘肃省将兰州、白银、金昌、嘉峪关、天水5市列为全省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全面推进,落实责任、联动共治,不断改善城市环境质量。
三是固体废物与危险废物监管力度加大。开展了全省176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完成了全省历史遗留铬渣无害化解毒处置任务;安全转移处置危险废物和废弃危险化学品1.34万吨;全省共颁发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23家;安全无害化处置医疗废物6996吨;启动了甘肃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电子废物拆解处理已实现在线视频监控、危险废物运输车辆实现了24小时实时监控;确定了4家单位为甘肃省首批危险废物属性鉴别机构。
四是农村环保工作成效显著。实行“以奖促治”,积极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2011、2012年甘肃省连片整治项目实施在财政部、环保部办公厅通报中排序靠前。2012年共安排625个行政村,59个片(线),涉及218个乡镇;实行“以奖代补”,稳步推进生态乡镇、村创建。2012全省有25个乡镇被环保部命名为国家级生态乡镇,有72个乡镇和235个村被省环保厅命名为省级生态乡镇(村);积极申报国家级有机食品生产基地。2012年,紫轩酒业公司葡萄种植基地、嘉峪关宏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农产品生产基地已被环保部正式命名为国家级有机食品生产基地;我省确定“十二五”农业源减排946家, 2012年已完成194家,139家已发挥效益。
五是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进展良好。甘肃省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不断加大对污染减排工作的资金投入,省级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专项资金从“十一五”初期的每年5000万元,提高到2013年的1.5亿元,8年增了两倍。2012年全力推动火电、水泥和城镇污水处理厂等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减排工作。全省建成或基本建成8台火电机组脱硝工程,建成投运了13个新建城镇污水处理工程,完成和基本完成了9家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脱氮除磷改造任务,开工建设了8条日产孰料2000吨以上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脱硝工程。2012年全省化学需氧量排放量38.93万吨,比2011年下降1.84%。氨氮排放量4.10万吨,比2011年下降3.69%。二氧化硫排放量57.25万吨,比2011年下降8.24%。氮氧化物排放量47.34万吨,比2011年下降1.57%。
六是其他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全年完成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的企业有99家,完成验收的企业有34家;全省审批建设项目4870个,项目总投资约2248.78亿元,环保投资约45.42亿元,共完成建设项目环保验收1456个;落实中央及省级各类环保专项资金10.3亿元;全省13个市(州)和14个县(区)成立了专职环境应急管理机构;在省政府下放我厅12项行政审批项目审批权的基础上,对9大类的26项项目环评审批权限下放到市州。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时限缩短了30%以上,最高达50%。(记者 薛朝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