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权威声音】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评价营改增改革试点“破冰”时指出,我国经济发展既需要“顶天立地”的具有支柱作用的大企业,也需要“铺天盖地”的富有增长活力的中小企业。近年来,我们出台了不少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这次“营改增”,又在制度上迈出了重要一步,突出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取向,效果也最明显。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说,2012年进行的“营改增”试点综合考虑了服务业发展状况、财政承受能力、征管基础条件等因素。从试点地区看,选择经济辐射效应和改革示范作用明显的地区,呈现“雁阵排列”的格局,具有很强的代表性。从试点行业看,包括交通运输业与研发和技术、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有形动产租赁、鉴证咨询服务,即“1 6”,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从适用税率和征收率看,新增6%和11%两档低税率,并对小规模纳税人按照销售额和3%的征收率计算征收增值税,具有很强的操作性。
■升级
时间:2012年8月1日
关键词:试点范围扩至12个省市、累计减税超800亿
经过半年左右的试验,试点地区的绝大多数企业都尝到了“营改增”的甜头。2012年8月1日起,北京、江苏、安徽、福建、厦门、广东、深圳、天津、浙江、宁波、湖北等地也相继纳入试点。
值得一提的是,这些地区GDP总量占全国的50%左右。因此,此次试点范围的扩大带动的是更大的一盘棋。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6月底,纳入试点企业户数、减税规模均稳步增长,全国试点企业超过130万户,累计减税规模超过800亿元,仅今年上半年减税规模就已超过400亿元,减税面达到95%,尤其是小规模纳税人普遍实现减负,减税幅度达到40%。
“营改增”试点的不断扩大,不仅对企业带来减负利好,或还将推动试点地区破解各种局限。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认为,“营改增”是税收制度本身完善之需。此外,“营改增”改革在当下这一时点得以推进,短期而言会对稳增长、扭转宏观经济下行产生周期性效应,长期则能降低企业税负,利好中国经济结构调整。
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刘尚希此前在接受新华网专访时表示,“营改增”对就业促进的作用是非常明显的。从试点来看,中小微企业税负大大减轻了,吸收就业效应非常明显。对老百姓来说,毫无疑问是一个利好。从这个角度来说,“营改增”和民生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