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推出《义务教育学校教育质量标准》
好学校有了评价指标
《重庆市义务教育学校教育质量标准(试行)》日前在我市正式实行,这意味着评价我市义务教育学校质量的好坏不再以升学率和学生考试成绩作为唯一标准。这是记者11月24日从中英(重庆)学校自评文化与能力建设项目专题研讨会上获得的消息。
10项指标、4个等级评定好学校
“传统的教育质量观把学校视作教育工厂,该《标准》既关注学生发展的结果,也关注学生发展的状态。”市教育评估院院长龚春燕介绍,2010—2013年,重庆市教育评估院对全市各区县(自治县)的2000多所学校进行了监测,将70%左右的学校能够达到的水平定为《标准》的基准值。
好学校有什么标准?对此,该《标准》设有10项指标,包括组织管理、德育工作、教师队伍、课程建设、课堂教学、学生品行、学业水平、身心健康、兴趣特长、学业负担等内容。而对学校的评价将不再以分数来衡量,该《标准》采用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级进行评价,每个等级均有相对应的指标。
校长每学期必须听评课40节
“该《标准》对学校的课程设置,学生的学业水平评价也进行了详细的规定。”龚春燕解释,各义务教育学校的校长和教学管理干部,必须每学期听评课40节以上;教师每学期要听评课20节以上。
此外,学校每天要开设1节课程辅助活动课,各类兴趣小组和社团活动要纳入课程安排,在学校开展读书、演讲、书法、科技活动和阳光体育活动,并必须保证学生每天体育锻炼不少于1小时。
小学上午上课不早于8∶30
该《标准》还指出,小学上午上课时间不早于8∶30,中学不早于8∶00。小学生睡眠时间每天不少于10小时,初中生不少于9小时。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作业,三至六年级每天课外书面作业总量控制在1小时以内。
在小学阶段要培养学生两项体育运动爱好、一项艺术爱好和一项科技活动爱好;中学阶段,要培养学生掌握两项体育运动技能、一项艺术特长和一项科技活动技能。(记者匡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