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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女教师怀孕被换岗工资少千元 照顾人性还是任性

2015-01-07 11:19:56 来源:华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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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重庆女教师怀孕被换岗工资少千元 照顾人性还是任性

面对刘芸的疑惑,华龙网记者联系上重庆应用技术职业学院,该校教务处处长袁某解释称,校方是出自照顾,才建议其换岗,“毕竟体育课不等同于其他课,学校领导担心她体育课上肢体语言比较多,影响胎儿,而且她前三个月已经有先兆流产的现象了。”

袁某表示,学校只是建议刘芸暂时换岗,并没有调薪。其称,教师每月的收入构成分为基本工资和上课时费,上课越多收入就越多。调到图书室之后,刘芸的基本工资没有变,一个星期计算固定的12个课,和以前比并没有啥差别。

至于工作时间,每个岗位有每个岗位的要求,既然到了行政岗位,就要遵守这个岗位的规章制度。

医生:孕妇能当体育老师 但要避免剧烈运动

刘芸所在的学校怀孕的女老师很多,但校方却偏偏“照顾”她一个人,究其缘由还是因为她是体育老师。

体育老师怀孕了,究竟能不能正常上课?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护理部主任、重庆医科大学教授赵庆华表示,如果不是特别剧烈的跳高跳远,只是教授体育技能方面的,正常上课没什么问题。

赵医生说,孕妇都提倡要合理地运动,并不需要一味静养,这对胎儿和妈妈都有好处,“刘芸如果没有流产症状,一切健康,适当运动,自己能够耐受就可以正常工作。”

律师:换岗须由女职工主动提出 否则涉嫌违法

对于刘芸的遭遇,记者咨询了重庆立源律师事务所律师罗松。罗律师表示,学校为怀孕的女教师换岗是出于人道考虑,但前提必须是女老师自己主动提出换岗要求,“既然女老师都已经提出,怀孕不影响工作,学校如果还强迫调动其工作岗位的话,是不符合劳动法规定的。”

罗律师也表示,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用人单位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如果要变更工作岗位和工作性质,必须由双方协商来定,且不能在女职工怀孕期间加大劳动强度。”

此外,罗律师也指出,如果校方故意拖延,不让刘芸上课,延误了其正常上课时间,根据《宪法》第42条,公民享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校方的这种行为,也算违法。罗律师建议,如果刘芸和学校就此事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争议仲裁,如果申诉不成功,则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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