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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物业服务、小区停车收费将实行市场调节价

2015-01-07 11:19:56 来源:重庆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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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管费突然涨1角 怎么没有通知我们

物管称涨价有合同约定,但业委会认为服务没到位,要求暂缓涨价

重庆晨报记者 顾晓娟 见习记者 周辉 报道

新年刚过,南岸一个小区的业主们便听说了物管费涨价的消息。从1月起,小区物管费由每平方米1.5元上调到1.6元,1角钱虽不算多,却让小区业主们憋了一肚子火。

有业主说,物管这次涨价是悄悄进行的,以100平方米的房子为例,一个月物管费只多10元钱,不知情的业主稀里糊涂就缴费了,根本没发现涨价的事。更气人的是,业主不同意涨价,难道物管说涨就涨?

业主:物管费涨价前没公示

“要不是我翻了账本,这涨价的事还被蒙在鼓里呢!”小区业主李女士告诉重庆晨报记者,涨价风波是从元旦假期之后开始的,她到物管缴费,正碰上物管搞活动,如果一次性缴纳全年物管费,可以送一桶油。

因为觉得划算,李女士决定一次性缴纳物管费,可拿到收据,总觉得今年的收费好像高出一截。李女士于是回家翻账本,这才发现物管费涨价了,去年每个月是120多元,而今年涨到了140元,整整高出了十几元。

“十几元钱不算多,可物管涨价并没有公示啊。”李女士说,2012年时,小区物管费也涨过一次价,从1.2元涨到1.5元,但那次小区召开了业主大会,并且和物管签订了合同,明确了责任义务,涨价的事情也进行过公示,业主们心知肚明。可这一次,却进行得静悄悄的。更气人的是,不少邻居根本没发现这事,稀里糊涂地就缴了物管费。

业委会:涨价有约定,但服务不到位

小区业委会相关负责人告诉重庆晨报记者,这次小区物管费涨价是提前通知了小区业委会的。

业委会提供的《物业服务合同》显示,2012年9月开始,小区物管费由每平方米1.2元上调到1.5元;并在合同中对物管工作提出要求:在以后的运行过程中,“物业服务合同”、“三方协议”全部按时兑现的前提下,从2015年1月1日起,物业收费标准调整至每平方米1.6元。但如果未能按时兑现,仍按照每平米1.5元的现行标准执行。当时,有453户业主签名认可了这份协议,达到了“双过半”。

业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物管费涨价引发业主意见后,业委会随后召开了业主代表大会,到场的23位业主代表,除3位认为应该暂缓涨价外,其余20位不同意涨价。

“我们也认为相关的要求并没有全部达到,所以要求暂缓涨价。”业委会称,他们张贴的要求暂缓涨价的通知也被人撕毁了。

那么,物管服务是否按照“物业服务合同”、“三方协议”全部按时兑现?

昨天下午,小区业主代表、业委会、物管以及社区工作人员代表再次进行了协商。

有业主提出,以前在小区门卫处可以寄存东西,而现在不行了。以前物管可以帮业主代收快递,而现在快递送到物管,必须缴钱才能保管。最重要的是,小区的消防设施并没有得到很好的维护,现在看起来就像损坏了一样,让人很没有安全感……

业主们说,他们其实并不反对涨价,但物管的服务必须与物管费的价格相匹配,不说增值服务,起码不能倒退。

物管:整改之后再商讨调价事宜

物管部高经理介绍,从今年1月起,小区的物管费的确进行了上调,从去年的每平方米1.5元上涨到了1.6元。而这次涨价,是根据双方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执行的。

高经理说,此次调价正巧碰上“新规”3月执行,虽然这次调价和新规并没有实质的关系,但也反映出一些问题,这次出问题主要是和业主沟通不够。

高经理说,目前,他们正在积极地与业主进行协商。首先会和业委会一起对收费标准进行公示,并退还已经收取的涨价部分费用;然后在业委会的监督下,对业主反映的问题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再召开业主大会,协商调价事宜。

公共产权车位停车费涨价 也需业主同意

关于小区停车位放开价格,也遇到了类似的情况。重庆森达律师事务所贺天强律师表示,按照规定,小区道路、小区绿地等建设的停车场属于公共产权车位,这一部分的停车费是要经过“双过半”业主的同意,才能调价;如果是有已经分散产权,以及产权为开发商所有的,则定价权归产权人所有,但不能强迫交易。

对于小区公共产权车位,物管公司其实只是业主聘请的“大管家”,它可以提出涨价的要求,但必须由业委会负责组织召开业主大会,经“双过半”业主的同意才行。

贺天强认为,涨价后增收部分归产权人所有。如果是业主共有产权的,则归全体业主所有。他称,目前有很多小区实际上是将停车费用来抵消一部分物管成本。

业内人士称,一些比较老的小区,停车位相对紧张,在放开价格后或许会有涨价的可能。

专家说法>

物管费取决于双方协商 协商不成只能更换物管

重庆市物业管理协会副会长巫大德认为,物管费的定价权不在物管公司,而在订立物业服务合同的双方。也就是说,物管费是否涨价,还是需要物管和业主双方协商决定。但该小区的情况有特殊性,因为之前有约定,有约定就按约定执行,所以涨价的时候不进行通知也是可以的。而在实际工作中,物管单方面宣布涨价,往往只会激化矛盾。

巫大德介绍,重庆今年3月15日起,物业服务取消政府定价,在市场经济的大背景下,物管费的定价取决于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就只能更换物管,最受伤的往往还是业主。所以双方还是应该多沟通、多协商。作为物管,也应该通过服务和质量赢得业主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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