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平潭蓄势自贸区试点
台商喜迎四大利好
在平潭生活了10多年的台商薛清德,2日从福建省工商局局长叶木凯、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副主任尤猛军手中接过《企业营业执照》,这是福建省启动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平潭综合实验区商事登记管理办法》实施后颁发的首张《企业营业执照》。
据了解,薛清德此次申办的是百货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上周五递交材料,这周一就拿到执照。他说,“现在直接登记非常方便。注册资本改为认缴登记制,也极大减轻我们的资金压力。”
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1日印发了《商事登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一系列文件,商事登记机关开始向商事主体颁发新版营业执照。
“为了制定实施细则,我们先后到珠海、深圳和台湾地区考察,充分吸收他们的经验和做法。”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副主任周青松认为,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将给包括台商在内的投资者带来四大利好。
一是放开了登记名称,可更好与台湾本土名称惯例对接;二是鼓励类、允许类的企业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直接登记,不用提交审批机关的审批文件,就可先行办理营业执照;三是减轻台商的出资压力,台商出资以什么投资方式、多长时间到位,可根据经营需要自行决定;四是经营范围由企业自主选择并可灵活表述,与台湾习惯做法更接近。
“我和平潭工商局局长开玩笑说,要做好充分准备,应对台商排队登记的情况。”周青松说。
“注册门槛降低了,成本减少了,手续简化了,这对吸引更多人来平潭投资创业有非常正面的意义。”平潭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协会会长李云辉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2日他到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证大厅,看到窗口上已经贴了新的商事登记制度说明。
“我已经叫协会工作人员多准备些《办法》和实施细则相关资料。台商来了,可以发给他们。”李云辉说。
“台商投资数据更新得很快,10月底平潭的台企还是132家,短时间内又增加了10家。”平潭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协会秘书长王家龙说。
据记者了解,平潭已于2012年在台资准入方面先行先试“直接登记制度”,此次进一步向鼓励类、允许类的外商投资企业延伸。
根据2011年11月国务院正式批复的《平潭综合实验区总体发展规划》,平潭的发展定位是“两岸交流合作的先行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的示范区、两岸同胞共同生活的宜居区、海峡西岸科学发展的先导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