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平潭蓄势自贸区试点

2013-12-04 13:43:26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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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战自贸区试点

“平潭综合实验区要以建设自由港为目标,探索创新两岸合作模式,进一步提高投资、贸易、金融、出入境、航运便利化水平。”福建省委书记尤权表示。

在11月25日召开的福建省委九届十次全会上,尤权说,今年以来,福建加快平潭综合实验区建设。成功召开平潭建设部际联席第一次会议,积极对接落实中央赋予的7个方面28条支持政策,进一步细化和出台了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和营业税优惠、对台小额贸易、海关监管、检验检疫监管、土地管理改革综合试点等具体政策措施。加快口岸、进出岛通道、环岛监控和信息中心等四大基础设施建设,加紧做好实施海关“分线管理”特殊监管模式的各项准备,可望于年底实现封关运作。

按照《平潭综合实验区总体发展规划》,平潭将实施“一线”放宽、“二线”管住、人货分离、分类管理的管理模式。目前,平潭岛封关运作已进入倒计时。封关后,平潭本岛324平方公里都将成为海关特殊监管区。

周青松说,封关运作,就是实现分线管理的特殊监管模式。具体包括五个关税、一个企业所得税和检验检疫的便捷通关。五个税就是减税、免税、保税、退税和选择性征税,将对符合产业导向和目录的企业实施15%的企业所得税。检验检疫将实行一线检疫、二线检验的措施。这是封关后具体的主要优惠和便利。

周青松认为,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是在此优惠政策上的再一次利好,将产生“优惠之优惠”的“政策洼地”作用。第一,降低准入门槛,相当于敞开大门,鼓励所有有意于到平潭创业的企业进入,提高登记效果,建立和完善商事主体信用基础;第二,有利于转变平潭综合实验区的政府职能,建立一套与自由贸易区和自由港政策相匹配的政府运行模式,特别是在审批制度上形成倒逼机制;第三,平潭作为先行先试区,将在福建全省发挥突破口作用,形成特殊政策的磁吸效应和扩大效应。

周青松透露说,“今年初,福建省委省政府申请平潭实施自由港政策的报告送上去以后,得到国务院相关部门的支持。根据十八届三中全的精神,可能产生下一批新的自由贸易区实验区。平潭将争取成为继上海自贸区之后,进入自由贸易区的新的试点地区。”

“当然,自贸区有些政策我们暂时还没有,特别是金融政策、船舶免税登记政策我们还没有。我们会和省政府一起向中央部委争取支持。”周青松说,“封关之后,争取使自由港政策或者自由贸易区试点落在平潭。”(记者 林善传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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