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上午,广东省海上搜救中心领导成员会议在广州市召开。会议总结了2012年全省海上搜救工作,并对2013年的工作做出部署,广州军区,省经信委、省公安厅、广东海事局等26个成员单位参加了会议,副省长、省海上搜救中心主任刘志庚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
刘志庚副省长指出,做好海上搜救工作,确保海上作业、海上运输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建设海洋经济强省、推动安全发展的重要内容。2012年,省海上搜救中心实现了机构移交的平稳过渡,妥善处置了“南方6号”客滚轮搁浅、“雅典娜”化学品船沉没、“粤电渔53018”渔船遇险等重特大海上突发事件,为预防和减少海上险情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海上搜救和保障工作还存在搜救法规不健全、搜救经费得不到有效落实、专业救助力量不足等问题。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做好海上搜救工作的重要性,创新搜救管理模式,提高搜救质量,不断提高我省海上搜救整体水平。下一步,要重点抓好以下五方面工作:一是着力抓好海上安全监管重点对象、重点水域、重点时段专项整治。二是着力加强渔业船舶海上安全事故防范,严厉打击非法载客行为,从源头上防范海洋渔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三是着力提高综合协调指挥能力。各成员单位之间要加强沟通、密切协作、相互配合,在搜救行动中服从省搜救中心的组织、协调和指挥,提高整体搜救效能。四是着力抓好海上搜救应急资金保障,确保海上搜救应急资金足额到位。五是着力加强海上搜救队伍建设,加快完善以专业力量为主,社会力量为辅的海上救援队伍体系。
据广东省海上搜救中心常务副主任、广东海事局局长梁建伟介绍,广东海域属南中国海,海况复杂,海上船舶事故较多。特别是随着近年来我省海洋渔业、海洋能源、海上交通运输、海上旅游业的加快发展,海上搜救任务日益繁重,加上近年极端天气频繁,对预警预防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012年,按照“预防为主,防救结合”的原则,省海上搜救中心积极履行国际海上搜救公约规定的义务,不断加强组织、协调和指挥能力,省海上搜救中心值班室共接报各类海(水)上报警事件545宗,海上遇险人员3260人,成功救起海上遇险生还者3161人,同比增加50.4%,搜救成功率为97%。协调组织派出参与救助船舶1502艘次,救助飞机92架次,较好地完成了“两防一救”的任务,广东海上应急搜救处置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为构建“幸福广东”做出了积极的贡献。(记者 李文芳 通讯员 温光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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