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将鼓励省内有条件的市(州)和县(市、区、特区)设立专门服务现代农业的融资性担保机构,逐步建立覆盖贵州各级行政区域的农村融资担保体系。
意见明确,将引导各类经济实体、社会资金和外资在省、市(州)、县及乡镇参与组建融资性担保机构,鼓励融资性担保机构在贵州设立分支机构,并加快推动成立省级信用再担保机构。引导农户和农村小微企业、各类组织以入股方式加入互助式信用担保机构。
意见还提出,要鼓励融资性担保机构通过再担保、联合担保以及与保险相结合等方式加大对“三农”的融资服务。要求县域内凡有财政投资入股和补贴的担保公司,要在担保总额中安排30%作为“三农”贷款担保。
此外,贵州还将推动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和融资性担保机构的风险分担机制,合理确定担保放大倍数,推进涉农贷款的担保创新。对融资性担保机构为“三农”贷款提供担保服务并符合信贷条件的,贵州将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适当放宽与其合作的门槛和贷款审批条件,简化手续,提高贷款办理效率。
据了解,近年来贵州省融资性担保机构发展迅速。统计显示,截至8月20日,贵州累计设立融资性担保机构273户(含分支机构),行业注册资本215.95亿元(含分支机构),行业资本较2010年增长了2.4倍。(记者 熊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