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贵州省政府办公厅获悉,2013年,贵州省将在缺乏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城市社区,优先开展购买服务等方式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力争到2015年,每个社区都有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贵州省日前公布的“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实施方案”中,要求各地结合实际确定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内容等,对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给予足额补偿,并将符合条件的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基本医保定点单位,建立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准入和退出机制;国有企事业单位(含公立医院)所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可参照执行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政策。
该《实施方案》还要求,对基本药物实行全品种覆盖抽验,加强药品电子监管系统建设,建立基本药物信息条形码(电子监管码)和药品电子监管平台,对基本药物从生产出厂到使用实行全品种全程电子监管;对制售假冒伪劣药品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对基本药物不良反应加强监测,建立健全药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保证基本药物用药安全。(记者 李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