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伙胜(资料图)
为了筹钱给“二奶”玩乐,四处找手下“借钱”(实为索贿受贿),但从来不还。日前,原增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邱伙胜(2003年3月前曾任增城市委副书记)被广州中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3年间,邱伙胜共送给情妇韩某98万元。也就是在这段时间,法院查证邱伙胜共计受贿105万元。邱伙胜说,他所做的一切都是被“二奶”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