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小涛外逃被押回
1993年至2008年,陈小涛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50家公司及个人贿赂款共计人民币1056万元、港币20万元、美金8万元。另外,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他向海南省地税局原副局长兼海口市地税局局长陈谟林行贿人民币92万元、美金3.5万元。今年4月2日,陈小涛被海南省第一中级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陈小涛说,“我与海口市地税局一名副局长交流收受钱财的经验,他认为‘水至清则无鱼,人太察则无徒’,我说趁着局里管理混乱,我们边收税边发财,那位副局长则说应是边发财边收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