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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非京籍家庭首次可购买限价商品房
2011-04-15 07:58:34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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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价商品房出炉记

●2010年4月 国务院发布调控房价的“国10条”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

●2010年5月 北京市试点中低价位商品住宅用地以“限房价、竞地价”方式出让。

●2010年5月20日 中国铁建竞得首个试点项目房山长阳镇起步区6号地。

●2011年4月14日该项目1594套房源入市,9011人参与摇号。公布预售方案,符合目前北京购房资格的家庭都可以申购,首次购房等三类家庭优先。

●房屋交付后两年 该住房不得出租或出售。

【小贴士】

三类家庭优先购买

一是在北京首次购买住房的本市户籍家庭;二是持有本市有效暂住证在本市首次购买住房,且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三是已经通过住房保障资格审核,正在轮候保障性住房配售,且同意购买该项目后放弃保障性住房购买资格的家庭。

来源:新京报 编辑:马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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