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挂牌督办要求
公开挂牌督办重点民生项目是市政府心系民生、取信于民的重要举措,也是践行服务型政府建设的一项实际行动。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按照公开挂牌督办的要求,抓好重点民生项目的落实。
(一)全力推进项目落实。各责任单位要将重点民生项目落实纳入工作日程,建立领导责任制,做好责任分工,认真制定实施计划,明确任务目标和完成时限。要自觉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确保重点民生项目快速、高质落实。
(二)加强协调配合。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联系,协调配合,通力合作,确保重点民生项目顺利实施并如期完成。
(三)定期报告项目进展情况。重点民生项目实施过程中,各责任单位要确定专人做好项目进展情况审核汇总,从7月份开始每月3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市政府督查室报告项目进展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打算,并确保情况真实、数据准确。12月20日前,牵头单位要认真总结项目落实情况,形成专项报告报市政府督查室。
(四)严格落实请示备案制度。各责任单位对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研究、认真解决,如需调整实施计划,须及时向市政府领导请示报告,经领导同意后,形成文字材料报市政府督查室备案。对未经市政府领导同意调整计划的,市政府督查室将视为未完成项目,严格依据《市政府重点工作督查考核办法》对责任单位予以扣减分。(刘龙邦张克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