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交易 1500余平方米土地被转让 职工称系高买低卖
当地国土资源部门2004年10月同意转让给龚铕民等的文件,转让面积为648平方米。(刘浏 摄)
第一次土地转让协议。如此重要的协议,其第二条转让价款竟然出错:“共计价款114.072万元”,根据协议内容计算(0.97亩*11.76万元/亩=11.4072万元),实际应为“11.4072万元”。(刘浏 摄)
记者了解到,在2010年以前,蓬安粮库还没有收归国家统一管理,蓬安县粮食局和蓬安粮库是两家不同的单位,但蓬安粮库的主任由当地粮食局的局长兼任。
赵小清称,2002年,蓬安粮库买地后一直没有开发。他随后向记者提供了一份土地转让协议复印件。该复印件显示,2004年9月30日,时任蓬安粮库副主任刘建明(现为遂宁国家粮食储备库主任)代为签字,以11.76万元/亩的价格,将0.97亩(约646平方米)土地转让给蓬安县粮食局龚铕民等24位职工修建住宅楼。
赵小清感到不解,2002年,蓬安粮库以近22万元/亩的价格购入土地,两年之后,在土地价格不断上涨的情况下,为何转让价却比购买价便宜了一半?
针对赵小清等职工的说法,记者从蓬安县国土局一份变更记事资料上查到,2002年,蓬安粮库转让给龚铕民等24户的土地面积为1539.42平方米(约2.31亩)。
得知当时实际转让的土地面积比转让协议上多了近900平方米,赵小清十分激动地说:“这等于对方花11万元就买了原本价值50多万元的土地。”
据蓬安粮库职工杨桂春(化名)介绍,当时粮食局职工实际只占用了600多平方米修建宿舍,多余的近900平方米由粮库领导与某建筑商修建商品房进行了私自出售,但经济收入去向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