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交易 土地被联合开发 粮库只得800平方米门面
当地国土部门的资料显示三次变更的时间、面积。其中,第一次变更给龚铕民等24户的时间为2002年,变更面积为1539.42平方米。第二次,2007年8月30日,蓬安粮库将1699.41平方米土地变更给何国平等67户。陈治国剩余使用权面积1833.87平方米。(刘浏摄)
职工刘先河(化名)回忆称,2005年6月21日,时任蓬安粮库主任的唐建忠在没有经过职工同意的情况下,与蓬安县安居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称:安居公司)签定了联合开发协议,双方约定蓬安粮库将做好“三通一平”(即:水通、电通、路通和场地平整)的1699.41平方米(约2.55亩)土地交由安居公司开发。(在蓬安县国土资源局的变更记事资料上,记者看到:2007年8月30日,蓬安粮库将1699.41平方米土地变更给何国平等67户。)蓬安粮库得1000平方米门面房,余下的住房和门面归安居公司所有。同时,蓬安粮库职工可以低于当时当地市场价20元/平方米的价格从安居公司购买住房。
刘先河告诉记者,当时当地的商品房价格为600元/平方米左右,不做银行按揭可以优惠房屋总价的10%,而蓬安粮库职工购买这些房子,是在拿房产证前分三次付清房款,却只得到了每平方米20元的优惠。他说:“这样的优惠,对职工来说有什么意义?不过是做做样子罢了。”
刘先河还说,协议中蓬安粮库所得1000平方米门面最后也缩水了。
据了解,2007年8月26日,蓬安粮库与安居公司在原定的合同基础上又签定了补充协议,约定蓬安粮库只得800平方米门面,比之前的1000平方米少了200平方米。
刘先河随后向记者提供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印证了这一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