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局:严查商业贿赂绝不姑息
昨日,市卫生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已关注到此条新闻并已汇报相关领导及纪检监察部门,目前正在等待回复。
据了解,依据中国卫生部《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自2007年起,北京市卫生局即启动建立了防范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对医药企业、医疗卫生基建工程单位对医疗机构负责人及医务人员给予回扣、提成等不正当利益行为,实行“黑名单”制度,即凡是发现在药品、医疗设备、医用耗材采购、临床医疗服务、基建工程等活动中,给予回扣、提成等不正当利益行为的生产、经营企业一律清除出北京医疗市场;凡是医疗机构负责人、药品采购人员、医务人员收受商业贿赂的,卫生行政部门将依据《药品管理法》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执业医师,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北京市卫生行政部门相关人员表示,凡是有证据的商业贿赂举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纪检部门绝对不会姑息,医生收受药品公司回扣,与收取病人用于感谢的“红包”不同,前者属于商业贿赂,归纪检部门监管,情节严重的要移交司法部门;对于后者的举报,市卫生局一经核实将按相关监管办法进行严格处罚。
另据了解,去年,北京市卫生局就已在卫生系统各级各类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开展抵制红包、回扣活动,同时要求各家医疗机构向患者及家属公布红包、回扣的举报电话。多家医院也曾通过网站、门诊大厅公示牌、公告栏等,向社会公布了各自的红包、回扣举报热线。晨报记者徐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