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公开选拔的报名条件和资格
报名人员应是中央在京单位公务员、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北京市公务员、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北京地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管理人员、海外留学回国人员。报名人员除具备《暂行规定》要求的基本条件外,一般还需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年龄为40岁以下,即1972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部分专业性较强的岗位,年龄适当放宽。
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在市属国有企业(含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的报名人员,应现担任市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副职职务;或担任市属国有企业中层正职领导职务满1年,即2011年9月(含)以前任职;或担任市属国有企业中层副职领导职务满4年,即2008年9月(含)以前任职。在中央企业、区县属企业等国有企业工作的报名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
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的报名人员,应现担任副局级职务;或担任正处级领导职务满1年,即2011年9月(含)以前任职;或担任副处级领导职务满4年,即2008年9月(含)以前任职。
4、北京地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管理人员和海外留学回国人员中的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与所报职位要求相当的资格。
5、具有北京市户口。
6、身心健康。
其中,报考财务总监职务的,还应当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或者具有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等专业技术职称;从事财务会计或者审计等相关工作8年以上。
具体职位报考资格条件详见职位说明书,职位说明书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公开选拔的工作步骤
公开选拔工作分为网络报名、资格初审、考试测评、组织考察、决定任用等阶段,主要包括:
(一)网络报名
时间为2012年9月19日9:00~9月25日18:00。登录公招网(www.gongzhao.net)报名。每人限报1个职位,同时注明是否同意调剂。报名分个人自荐、组织推荐、社会举荐三种形式。
1、个人自荐报名。报名者在公招网的指定页面注册个人账户后登录报名系统,填写《北京市2012年公开选拔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个人自荐报名表》,报考职位。
2、组织推荐和社会举荐报名。组织推荐的,由单位党委(党组)填写《北京市2012年公开选拔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组织推荐表》,以书面形式送达咨询点,并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社会举荐的,由举荐人填写《北京市2012年公开选拔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社会举荐表》,打印后送达咨询点,并通知被举荐人本人报名。
3、设立咨询点和咨询电话。在北京双高人才发展中心(西城区展览馆路44号)设立咨询点。网络技术咨询电话:57803862、57803863;公选政策咨询电话:57803932、57803909。
(二)资格初审
组织有关市属国有企业组织(人事)部门分别对报名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初审。经资格初审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拟公开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0:1。如达不到规定的人数比例,在笔试开始前研究决定是否取消该职位。如决定取消该职位,在征得报考人员本人同意的情况下,报考者可报考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拔全过程。报考人员必须实事求是填写个人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公开选拔报名资格。
报名结束后,在公招网统一发布资格初审结果和笔试通知。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登录公招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进入面试的应试者,仍继续使用此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三)考试测评
考试测评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笔试环节。主要按照《暂行规定》有关规定和要求,测试应试者担任领导职务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运用有关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一般情况下,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左右在公招网上统一公布。
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每一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人选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为6:1。资格复审人选按照公招网公布的通知要求,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工作证、准考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资格条件所要求的任职资格证明材料、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获奖证书及复印件(1份)等相关有效证件、证书,发表的专著和在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等成果证明,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照片底色为淡蓝渐变色),到咨询点接受资格复审。
对于未参加、未通过复审或本人明确表示不参加面试的,资格复审人选按该职位笔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
面试环节。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素质能力与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同时组织心理健康与工作压力等测试,测试成绩作为参考,不计入考试测评综合成绩。
考试测评综合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一般情况下,在面试结束的10个工作日左右,在公招网公布面试成绩、考试测评综合成绩、组织考察等通知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