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新闻敲诈,纯洁新闻队伍
“如果我还有机会重新从事新闻工作的话,一定会遵守新闻工作的基本操守,公正、真实、客观、全面去报道新闻,不受利益的诱惑。”陈永洲说。2013年10月30日,湖南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检察院对新快报记者陈永洲以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批准逮捕。
组团敲诈、虚假报道、违规办刊……新闻敲诈是新闻界一大病害,社会各界反映强烈,人民群众深恶痛绝。近年来,尽管各地各部门积极治理,新闻敲诈仍屡禁不绝。2013年,有关部门采取切实措施,开展打击新闻敲诈专项行动,坚决防止新闻敲诈现象的扩散蔓延。
“必须治理这一现象。”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教授郑保卫说,“新闻媒体要加强队伍建设,规范业务管理。新闻记者要认清手中的传播权和话语权是人民赋予的公权力,不能用来牟取私利。”
一批违规设立的机构予以撤销、一批违规聘用人员予以清退、一些违法行为被严肃追究责任……痛下决心、动真碰硬,一系列举措切实遏制新闻敲诈的歪风,纯洁了新闻队伍。
——2013年初,央视《焦点访谈》曝光了《购物导报》记者李德勇在江苏连云港市非法设立记者站进行新闻敲诈一事。有关部门调查发现,这是一起真假记者“组团”新闻敲诈的典型案件。11月8日,李德勇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山西运城“9·20”假记者敲诈勒索案,案犯使用52个不同的假记者证在多地进行敲诈勒索,涉案金额达50余万元,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
——湖南岳阳“5·02”假记者诈骗案,案犯作案30余起,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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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我们看到各部门各负其责:公安部门对新闻敲诈案件及时调查取证、加大侦破力度;工商行政部门对涉嫌媒体、网站违法广告情况进行调查处理;新闻出版广电部门对新闻媒体和从业人员敲诈行为进行调查处理等。
我们看到社会监督力度不断加大:有关部门开设网上举报专区、公布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社会举报投诉,进一步完善全国新闻记者证管理及核验网络系统,完善域名地址信息备案管理系统等。
我们还看到,打击新闻敲诈引起社会各界强烈反响——
“支持查处新闻敲诈和有偿新闻,行业监管势在必行,内部自律不可或缺。”“毫不留情地打击害群之马,就是维护新闻记者群体的清白声誉;从严从快地整顿违规违纪现象;就是捍卫新闻媒体的职业伦理”“新闻敲诈和有偿新闻是社会诚信的毒瘤,应予坚决打击并严厉制止。”……
回应群众关切没有止境,创造良好氛围任务艰巨。随着“四治一改”的深入开展,我国宣传思想文化战线必将通过实际行动进一步取信于民,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凝聚力量。(记者隋笑飞、白瀛、徐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