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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念文物保护法颁布30周年暨修订10周年座谈会召开

2012-12-11 16:07:28 来源:中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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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念文物保护法颁布30周年暨修订10周年座谈会召开 路甬祥出席会议并讲话

12月11日上午,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文化部和国家文物局在北京联合召开座谈会,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颁布30周年暨修订10周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路甬祥出席会议并讲话。文化部部长蔡武,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副主任袁曙宏,文化部副部长、国家文物局局长励小捷等在会上发言。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白克明主持会议。

路甬祥在讲话中指出,文物保护法颁布实施30年来,在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人大、政府及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下,文物工作取得了显著进展,文物事业整体上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局面。同时,文物工作在实践中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他指出要进一步完善文物保护法律制度,为文物事业发展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法制保障。

据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是我国文化领域第一部法律。

励小捷介绍,经过三十年的发展,我国已经初步建立起较为完备的文物保护法律制度体系。

他说,三十年来,特别是2002年文物保护法修订颁布10年来,文物保护法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形成,城镇化加速发展进程中,为文物事业的发展奠定了法律基础,为正确处理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与文物保护的关系提供了法律保障,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截至2012年,我国现行有效的文物保护规范性文件数量已达500余件,其中包括:法律1件,行政法规5件,部门规章8件,国家标准6项和行业标准33项,法规性文件150余件,地方性法规80余件、地方政府规章20余件、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160余件,军事规章1件,加入有关国际公约4项,签署双边协定15项。

今年4月至5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文物保护法执法检查,对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文物保护法的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

励小捷还强调,为适应我国文物事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今后一段时间应把法律法规的修改完善放到突出位置,启动文物保护法修订的前期调研和相关准备工作,加快博物馆条例、水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的制定、修订工作,推动社会文物管理立法进程,指导各地健全文物保护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体系。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文化部,国家文物局机关各部门和各直属事业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部门,中央有关文博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以及部分文物博物馆专家参加会议。

出席会议的北京市、河北省等地文物局负责同志,专家代表谢辰生等结合各地实际,从不同侧面回顾、总结了文物保护法实施以来的工作情况和经验,并对如何进一步贯彻实施文物保护法提出了许多好的意见和建议。(记者 刘祥瑞)

编辑: 许银娟 标签: 文物保护法 颁布3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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