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自治区党委、政府团结带领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和各族群众,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治国必治边、治边先稳藏”的重要战略思想和“努力实现西藏持续稳定、长期稳定、全面稳定”的重要指示,贯彻落实俞正声主席“依法治藏、长期建藏、争取人心、夯实基础”的重要原则,贯彻落实中央深化平安中国建设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牢牢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要求,始终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总思路,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高度警惕、警钟长鸣,下好先手旗、打好主动仗,以自治区党委、政府十项维稳措施为抓手,大力实施依法治藏战略,不断创新社会治理机制,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提高社会治理能力,确保了全区社会局势持续和谐稳定,涌现了一批先进地市。根据2014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评验收情况,自治区党委、政府决定,授予山南地区、昌都市、阿里地区“2014年度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地市”荣誉称号。希望受到表彰的地市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
自治区党委、政府号召,全区各级党政组织和各族干部群众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八届五次、六次全委会精神,大力实施依法治藏战略,紧紧围绕“四个严防”,以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局势持续和谐稳定为首要任务,深入开展“先进双联户”创建活动、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强化实有人口服务管理、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完善社会治安主体防控体系、加强铁路护路联防和综治信息化建设工作,以受到表彰的先进地市为榜样,进一步凝聚力量、振奋精神,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全力做好新形势下我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努力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制,为进一步开创西藏科学发展、和谐稳定、民生改善、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生态良好、党建加强、边疆巩固的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