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祸临头
1988年新年将至,在外工作的刘俊海回家过年,几天后的2月27日,他的亲四叔刘勤生家发生火灾,造成四死一伤。
着火期间,刘俊海与母亲和弟弟正在家中睡觉,等他跑到现场才发现只幸存了四叔一人。之后村里开始谣传此事为刘俊海所为。“那是我亲四叔,平日没什么矛盾,我怎么可能杀他全家?”刘俊海对那些谣言并不以为意。
过年后的一天,他写信给正在军营中服兵役的堂叔刘印堂之子,欲告知家族中发生的不幸。刚提起笔写下第一句话,警察突然出现在他面前,并将他带回临漳县公安局。
当时他绝没有想到,这一走,将是15年。
“说,为什么杀人放火?”审讯室里,一名刑警喝问。
“我没有。”刘俊海答道。
灾难就从这句回答开始了。
据刘俊海回忆,警察冲过来,将他的胳臂通过脖子反交叉到背后,用手铐铐住。他的胳膊发出吱吱的响声,像是要断裂。之后,警察用酒瓶往他背后的手臂缝隙里塞,最终塞进去三个,刘俊海手臂全部麻木,人也昏迷过去。
连夜审讯让他连打盹的机会都没有。每一次瞌睡,都会有人给他一记耳光或用竹竿打其脚心,或用烟头按在他的手臂上。
刘俊海不堪折磨,他想到了死。但第一次尝试跳楼便遭制止。不久,刘俊海已无力呻吟,恐惧提醒他,只要自己不松口,眼前这几个家伙会把他往死里整。
4天4夜的不断折磨,他选择了妥协。“火是我放的。”刘俊海松了口。
这并没有结束,警察又逼其承认与堂叔刘印堂共同作案,并编造了作案的全过程。
四叔刘勤生信以为真,扬言要杀了刘俊海母亲和弟弟。为了逃难,一个家庭在当地消失了。
叔侄二人在双双被逼承认放火后,被暂时关入了临漳县看守所。
看守所与监狱不同,每个号里(注:关押的房间)有四十人,半指高的水泥平台,一张木板铺在上面。“每天就蹲在地上发呆。”刘俊海回忆说。
临漳县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进入看守所的第一年,刘俊海频繁遭到暴力提审。
每次提审,刘俊海都保持着自己的心理本能:只要找到与警方想法一致的说法,能避免挨揍就可以。回到号里,他能够感到从未有过的宁静,一切声音都将消失。尽管屁股上还是火辣的鲜红,但此刻没有比趴在床上更幸福的事。
平日,看守所里的号友经常讨论如何能够编瞎话迅速取得警察的满意,以免遭皮肉之苦。时间长了,刘俊海几乎不能分辨自己说话的真假。
第一年,刘俊海每听到外面有警车声,就以为是来接他出去的,一次次落空后,希望逐渐丧失。
之后他和刘印堂很快被世人遗忘。“由于刑讯逼供,两人口供与现场勘查不吻合,无法定罪,因此公检法三家相互推诿,导致案件一拖再拖。”当地一名知情人士说。直到11年后,也就是1999年11月5日,法庭才第一次开庭审理刘俊海案。
法庭上唯一的证人是李秀。“她是我大娘(注:刘俊海大伯的媳妇)。”刘俊海说。李秀指认的是当时遗留在现场的一把刀,她的证词如下:“这把刀,黑把儿,长23.35公分,我一眼就认出这刀是刘俊海的。”
“你放屁!”刘俊海当庭咆哮起来。他认为李秀在做伪证。“人的视力再好也不可能目测出23.35公分的数值。同时一个农村妇女没有任何文化,只知道寸或尺的概念,根本不清楚公分这一度量值。”刘俊海还当堂向法官申明是刑讯逼供导致了他承认放火。
蹊跷的是,没有任何证人和证据指向刘印堂。他本人在法庭上酣睡起来。“都要枪毙了,你还敢睡!”刘俊海朝他怒吼,希望他能开口说话。
后来刘家人才知道,刘印堂因年龄偏大,当时已经出现了偏瘫和脑血栓的征兆,体力和脑力不适合长时间的法庭辩论。
最终,法院再次因证据不足停止了审判。刘氏二人再度面临着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