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马鞍山局长打人事件:书记亲临现场勇于担当
2010年6月11日18时40分,安徽马鞍山市花山区旅游局局长汪国庆在开车途中与路上行走的中学生胡某发生纠纷,并动手打了胡某。围观的群众迅速增至几千人,并将汪国庆堵在轿车内不能离去。晚十点半左右,马鞍山市市委书记郑为文赶到现场,站在警车车顶上用高音喇叭喊话,承诺政府一定会妥善处理此事,汪国庆当即被免职。
人民网舆情监测室舆情分析师谷文杰
“安徽马鞍山局长打人”事件折射出官员傲慢的权力与民众失落的尊严之间的矛盾。
当地政府在事发伊始便迅速作出反应,市委书记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肇事局长被就地免职,体现了国家公职人员对民意的重视。尽管有舆论从法律程序方面对“就地免职”举措提出了质疑,但从人道主义和政治效率的角度考虑,此举有效地稳定了民众情绪和现场秩序,避免了事态升级造成人员伤亡,值得肯定。
美中不足的是,因肇事局长未道歉,群众怒火未息难以散去,政府后来失去了耐性,动用警力采取粗暴手段驱散群众,违反了处理突发事件“慎用警力”的原则,破坏了前期努力争取到的良好状态。
在后续措施方面,当地政府在惯性思维的引导下采用冷处理的方式,降低了政府工作信息透明度,使民众在情况不明的环境下滋生了质疑,认为政府包庇肇事官员,而之前的积极姿态有作秀之嫌。
后期的两项举措使政府的形象受到了一定的损害,这种虎头蛇尾的事件处理方式值得反思。
特邀专家单光鼐(中国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
考察过多起大规模群体性事件以后,我们发现:领导干部能否在第一时间亲临现场做群众工作、舒缓民怨,是能否成功化解矛盾、处置事件的关键。马鞍山局长打人事件处置过程中为人称道的是,花山区和马鞍市的领导赶赴现场,勇于担当,敢于直面群众做工作,尤其是市委书记郑为文迅即表态,对肇事的官员进行问责处罚,平息群众激愤的情绪,这为缓和气氛、挽回政府形象做了良好的铺垫。
但在事件的处置过程中,也暴露出基层地方政府的一些不足和值得改进的地方。例如,领导出现时已经过了“黄金4小时”,这反映出政府应对处置这类事件还不够迅速。另外,在掌握慎用警力的尺度上还有待进一步研究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