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6日,财政部等部委联合发文,禁止利用互联网开展彩票销售业务。其后,类似于合买彩票这种堆积购买资金的买彩方式被叫停。(资料图片)。本报记者董世彪摄
针对网络和电话出售彩票,财政部日前发布《互联网销售彩票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及《电话销售彩票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集意见。这标志着离网络售彩、电话售彩的禁令解除之日不远。
在征求意见稿中,提供合买、有偿荐号等售彩方式被明确禁止。据悉,虽然此前国家有明确的政策禁止网络售彩,但仍有一些网络公司“地下作业”,也有彩民网购彩票。
5000万方可网上卖彩票
两个征求意见稿对电话销售彩票、网上销售彩票的准入条件进行了明确规定。
网上售彩企业的准入条件共有6项,要求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金不低于5000万元,单位及其高管人员必须近5年内无刑事处罚记录和不良商业信用记录,要取得互联网、移动通信网等网络服务经营许可证等,要有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风险管理措施等。
电话售彩包括固定电话、手机、短信、语音等方式,电话售彩的企业,注册资本的要求有所降低,不低于1000万元,并要求有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其他要求与网站售彩基本相同。
财政部拥有终极审批权
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网络售彩由彩票发行机构(国家体彩中心、中国福彩中心)委托,并向财政部申请,由财政部负责终极审批。彩票发行机构对售彩网站进行管理,而销售机构(各地方彩票中心)负责兑奖和提取公益金等。
电话售彩则是彩票销售机构委托,经民政部或国家体育总局同意后,最后上报财政部审批。征求意见稿明确,每个地方的电话代销者各自不得超过3家。
售彩网站、电话售彩的企业确定后,将提前10天向社会公告。
此外,被批准售彩的网站和电话代销者,销售哪种彩票,也必须报由财政部审批,否则不得代销。不管是电话代销彩票,还是网上销售彩票,必须按照批准的事项和内容进行销售,不得再委托他人代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