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缺乏一套科学规范的量刑方法。在以往的庭审中,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了什么罪往往是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的工作重心。不同的法官由于学识、素养、经验不同,即使对案情相近或相似的案件,往往会有不同的“估法”,有的估得重一点,有的估得轻一点,其结果自然会出现因人而异的情况,有的甚至差异还很大。
三是量刑情节的适用缺乏统一的量化标准。同一个量刑情节可能会因法官掌握的尺度不同造成量刑结果不一样,最终导致量刑不均衡。量刑程序的缺失,也影响到了量刑事实的查清、影响到量刑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最终影响到量刑的公正性和司法公信力。
量刑规范化改革试点使量刑更加公正和均衡,案件质量明显提高。据不完全统计,全国120多家试点法院共试点交通肇事、故意伤害、抢劫、盗窃、毒品等15种常见、多发的罪名案件4.5万多件。试点前后量刑情况总体上保持平衡,没有大起大落。而且个案之间、地区之间的量刑更加均衡,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同案不同判”的问题。通过试点,量刑质量明显提高。上诉率、抗诉率以及二审改判、发回重审率普遍下降,有的法院出现“零上诉、零抗诉、零信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