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不会代替法官成为“裁判者”
问:有的法院为量刑规范开发了电脑辅助量刑系统,今后会不会发展成“电脑量刑”?是否会完全数字化?
熊选国:为量刑规范开发了电脑辅助量刑系统被认为是“电脑量刑”,“电脑取代了法官成为量刑主体”。这是一种误读。法官始终是量刑主体,量刑软件系统不过是量刑规范化的数字化表现,是量刑工具。电脑辅助得出的宣告刑可以有效避免相似或相近案件的量刑出现大起大落。现代科技为办案工作,尤其是量刑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应该进一步为法官办案提供方便,提高办案效率。
量刑规范化在于合理规范,不搞简单化、绝对化。刑事案件复杂多变,任何量刑标准都不可能完全精确到一个数值或者“点”。量刑是一个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结合的综合分析过程,不是简单的数学运算。这次改革既有量化要求,也有综合考量的裁量空间。
来源:新华社 编辑:段若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