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质量为何问题频出
北京大学房地产法研究中心主任楼建波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出现质量问题的原因主要是两方面:一是开发建设单位没有动机。二是制度设计不完善。
楼建波分析说,开发建设单位没有动机的原因,一方面是房地产市场尤其是一线城市的房地产市场供需不平衡,市场需求大于供给,使得房子不愁卖,开发商不需要依靠质量去售楼。另一方面,对于建筑质量问题的处罚没有那么严重,也使得开发建设单位放松了对质量的要求。
楼建波认为,开发商赶工期也是个重要原因。“开发商为什么要赶工期?房子越早建好,资金回笼就越快。另外,出让合同中开工和竣工日期有要求,施工许可证也有期限,开发商的预售合同中对交房日期也有规定。”
“但是在工程实际操作中,会有很多变动因素。”楼建波举例说:“一个工人就曾跟我说过,浇一层水泥之后还要再浇第二层,而这之间的时间在不同的季节是不同的,湿度和温度不合适的情况下,就应该多等一段时间。但是事实上呢,开放商往往急着赶工期,不考虑自然条件是否合适。而监理也往往被开发商说服。”
“总之,造成住房质量频出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政府和购房者都要努力。不要让工期成为首要,而是要质量成为首要。”楼建波说。
北京市住房和建设委员会的一位负责人在北京大学房地产法研究中心2010年春季论坛上表示,现行住宅质量保证体系的核心问题在于,住房制度改革的核心是产权的转移,可是现有的质量保证体系没有随着住房制度改革而改革,责任没有转移,所以政府就是无限责任者,那么现行的住宅质量保证体系从本质上说,仍然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没有根据住房权属性质改变进行革新。